深圳擬出臺規定 保障房上市收益50%以上要交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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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深圳本地媒體報道,8月30日,深圳市政府相關負責人稱,擬出臺規定只允許保障房在內部封閉流轉,如果一定要上市,50%以上收益要交政府。上述表態是在深圳市人大常委會關于“保障性住房建設和…
據深圳本地媒體報道,8月30日,深圳市政府相關負責人稱,擬出臺規定只允許保障房在內部封閉流轉,如果一定要上市,50%以上收益要交政府。
上述表態是在深圳市人大常委會關于“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的專題詢問會上作出的。在面對委員的詢問時,深圳市政府相關官員稱,深圳將繼續加大保障房建設力度、28個配套不完善社區將盡快完善、保障房擬只允許內部流轉、大沖舊改保障房擬改人才公寓、實行工程質量責任終身制等。
針對保障房套利等問題,深圳市住建局負責人表示,“下一步擬規定所有保障房實行封閉運作,內部流轉。保障房一般情況下不允許上市,如果一定要上市,50%以上的收益要交政府”。
深圳市發改委官員稱,根據計劃,深圳市“十二五”竣工保障21萬套,加上“十一五”竣工的2萬套,總共是23萬套,與預測相差12.8萬套,仍要加大建設力度。
深圳常務副市長呂銳鋒就提倡,在保障房建設指標上,要“以需定建”來逐漸替代行政命令,下一步,深圳將更多地建設公共租賃房和安居商品房。
他亦承認當前深圳市有些地方保障房的確出現供大于求的情況,但不算嚴重。估計問題集中在坪山新區。而對于棄選率非常高的保障房,“也可以考慮與養老設施作對接”。
對于人才住房選址,呂銳鋒表示深圳市將在城市更新項目中著重考慮為人才配套。相關部門已與大沖改造主體華潤集團商量,將原定這里配套的保障房調整為人才公寓,并加大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