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獄國五條廈門樓市上演36計 專家:風險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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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臺海網消息,4月2日晚,廈門版國五條細則落地,細則規定,將嚴格執行限購政策,補社保不得購房等調控措施。新規沖擊之下,近一個多月來,廈門一、二手房成交量雙雙出現暴跌。不過,“上有政…
據臺海網消息, 4月2日晚,廈門版國五條細則落地,細則規定,將嚴格執行限購政策,補社保不得購房等調控措施。新規沖擊之下,近一個多月來,廈門一、二手房成交量雙雙出現暴跌。
不過,“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導報記者近日調查發現,面對空前嚴厲的新規,一些買賣雙方絞盡腦汁,試圖“越獄”。一些開發商為留住客源、完成交易,不惜提出延遲備案、與不具備購買資格的客戶交易的違規做法。而一些有購房需求又無資格的客戶,甚至想通過借名買房、辦理假離婚等方式來規避政策。
對此,業內人士表示,這些“越獄”大計風險太大,闖“雷區”的后果很可能是偷雞不成反蝕把米,購房者一定要三思而后行!廈門市國土房產管理部門也表示,對于違規的開發商一經查實,將嚴厲查處。對偽造證明購房的客戶,一經查實,5年內將暫停其在廈購房的資格。
暗度陳倉
雙重合約 延遲備案
成語解釋:“暗度陳倉”比喻正面迷惑敵人,而在暗中活動,令敵人難以防備。
案例:上周,市民陳女士接到集美一樓盤銷售人員的電話,向她推介集美一“××公園”,單價13000元/平方米起。陳女士告知對方,自己在廈門已經有了兩套住房,按照廈門版國五條規定,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已經不具備在廈購房資格,買不了了。可沒想到對方還是不死心,一口咬定她還可以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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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樓人員告訴陳女士,她可以先向開發商交20萬元訂金,然后轉手賣掉其中的一套房子,前后過程三個月足夠了。重新取得購房資格后,再與開發商簽訂正式的合同,再去房產部門辦理備案。
昨天,導報記者也從該樓盤的銷售人員處了解到,確實可以如此操作。“開發商與購房者先私下簽訂合約,讓購房者以一次性或分期付款的方式將房款付給開發商,開發商也認定該房產已經售出,只是暫時不備案、過戶,而等到購房者具備購房資格或交完一年的醫社保再完成手續。”
部門聲音:廈門國土房產局人士指出,房企的這種做法存在雙重違規行為。首先具有捂盤嫌疑,開發商與購房人簽訂合同后,這套房產事實上已經售出,而由于沒有辦理備案,在網上房地產仍顯示該房源并未售出,處于可售狀態。廈門國五條細則明確指出,通過捂盤惜售等方式人為制造房源緊張的,應視情約談、限期整改,直至暫停網上簽約備案。
另外,“與不符合購房資格的購房人簽訂合同”,存在規避限購措施的違規行為。依據廈門版國五條細則,對存在此類行為的項目,要責令房地產開發企業整改,在網上簽約資格、土地競買、貸款融資、企業資質等方面依法給予處罰和限制。
“如發現房地產企業有此類違規做法,可向我局反映,我們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市國土房產局人士表示。
偷梁換柱
借名買房 然后公證
成語解釋:“偷梁換柱”比喻暗中玩弄手法,以假代真。
案例:廈門版國五條出臺后,已在廈門擁有兩套或以上的本地市民失去了購房資格,即使能簽買賣合同,也無法在房地產中心進行交易過戶。在此情況下,個別購房者采用了“借名買房”的方式,即以父母、子女或者其他人的名義購房,而購房款項卻由購房者自己支付。
在外企任職高管的汪先生就是如此,最近,他為此和妻子吵得不可開交。原來,夫妻倆還有100多萬元的存款,想再投資一套房產。由于他們早年已經購買過兩套住房,現在已不具備購房資格,妻子就想買寫字樓,而汪先生更看好住宅的升值空間,想借用妹妹的名字再購買一套住宅。
“如果妹妹和妹夫反悔了怎么辦?那豈不是賠了錢又賠了房?”妻子對這樣的操作辦法十分抵制。
可汪先生堅持認為,這樣操作一點兒風險都沒有。妹妹是自己的親妹妹,不會翻臉不認賬的,而他身邊也有一些投資房產的朋友,也是這樣先買下房產后,再去辦公證,事實上房子還是自己的,不會有什么事兒的。
法律風險:福建天衡聯合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薛明波律師指出,通過借名買房變相獲得購房資格的方式,實際上存在很大風險。因為房地產作為不動產,以物權登記為準,寫著誰的名字,就認定是誰的財產。除非對方能守信用,否則一旦對方反悔,實際出資方要拿回房產難度相當大,極易引起經濟糾紛。
而從公證角度來講,如果雙方協議中體現出是為規避限購而做的交易,這種明顯對抗現行政策的違規交易,公證處也是不可能予以公證。除非被借名人再寫一張等值的欠條給實際付款人,但正常情況下也不可能有人這樣做,自己的名字被占用了,還要再寫一張欠條,顯然不太現實。
以逸待勞
代辦戶口 曲線買房
成語解釋:“以逸待勞”指作戰時不首先出擊,養精蓄銳,以對付遠道而來的疲勞的敵人。
案例:廈門版國五條出臺后,部分補交醫社保的外地購房者失去了購房資格。常常在漳州、廈門兩地跑的漳州商人許強就是如此,眼看兒子即將到了入學年齡,他想在廈門購買一套學區房,讓孩子在廈門讀書。不過,由于他此前并沒有在廈繳交醫社保,所以自然無法購房。
后來,許強聽說有機構可以幫忙代辦戶口,他有點兒動心,戶口問題解決了,自然就能買房了,不過代辦機構開口就要價15萬元,而且還要排隊,據說現在等著辦的人已經排到年底了。
據了解,這部分機構通過向一些具備“人才落戶廈門名額”的大企業購買落戶名額,再轉賣給購房者。
法律風險:此前,廈門戶口還僅僅只是與教育、醫療等資源掛鉤,而現在還與“購房資格”掛上了鉤,因此又有一些機構想從中鉆空子。不過,早有無數案例證明,代辦戶口的后果往往是 “竹籃打水一場空”,苦等數月后,不僅戶口成了“空中樓閣”,錢財也悉數被騙走。
對此,一些中介機構也表示不敢觸及。“我們不會這么做,奉勸同行和購房者也不要以身試法,那可是雷區啊!”廈門歡康房產總經理舒幫兵說,國五條細則穩、準、狠,目前業界都很謹慎,不敢鉆空子。
瞞天過海
先辦離婚 然后復婚
成語解釋:“瞞天過海”比喻用謊言或偽裝來欺騙對方,背地里偷偷行動。
案例:國務院國五條于今年3月發布,當月廈門離婚率出現異常變化。思明區355對夫妻離婚,湖里區130多對夫妻離婚,集美區72對離婚,海滄區68對離婚……和去年3月份相比,廈門離婚率明顯升高。
其中,思明、湖里兩區3月份的離婚率,均出現同比翻倍增長,集美區則增五成。此外,海滄、同安、翔安方面,離婚辦理人數,也均有所增長。據業內人士分析,不排除其中部分人員為規避商品房交易中的政策約束、或享受更多征地拆遷補償待遇而辦理假離婚。
近段時期,有個別房企為了留住客源,銷售人員也為了增加收入,甚至有意暗示一些咨詢的客戶,可以通過假離婚來獲得購房資格或降低首付比例。
法律風險:福建天衡聯合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薛明波律師指出,為買房暫時離婚所帶來的最大問題是,假離婚搞成真離婚,導致“人財兩失”。對于為買房而離婚,薛明波律師認為并不可取,會帶來各種隱患。
事實上,在法律上沒有“假離婚”一說,夫妻雙方一旦辦理了離婚手續,在法律上就結束了夫妻關系。一旦離婚之后有一方不同意復婚,到時財產分割不公的一方,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
“這種客戶我們不敢接,寧愿不賺這單,省得找麻煩。”廈門一中介公司老板也表示,所謂假離婚其實就是“真離婚”,一旦夫妻雙方鬧出什么分歧,他們也跟著遭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