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用地審批時限從百日壓縮至八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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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國土房管局27日公布《用地審批實施細則》,以并聯審批的方式,將用地辦理時限從超過100天壓縮至八個工作日!稄V州市建設工程項目優化審批流程試行方案》將從2013年5月1日起實施。在廣…
廣州市國土房管局27日公布《用地審批實施細則》,以并聯審批的方式,將用地辦理時限從超過100天壓縮至八個工作日。
《廣州市建設工程項目優化審批流程試行方案》將從2013年5月1日起實施。在廣州市國土房管局今日公布的該方案落地細則中,整合了3大類9小類的用地業務,將申請辦理土地劃撥(協議出讓)手續和建設用地批準書(或申領公開出讓用地的建設用地批準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協議出讓用地的規劃條件、修建性詳細規劃(總平面規劃方案)審查4項行政審批事項再整合成一項業務辦理,由國土房管部門和規劃部門實行并聯審批。這樣項目單位對4項用地審批事項只需辦理一次業務、提交一次資料,大大減少了審批環節。
5月1日并聯審批實施后,廣州市建設工程項目用地審批階段業務由市國土房管局駐市政務服務中心窗口統一受理后,抄告市規劃局同步辦理,審批結果文件由市國土房管局駐市政務服務中心窗口統一送達給項目單位。南沙、蘿崗區項目則下放至兩區國土部門以便項目單位就近辦理。
據了解,未實行并聯審批之前,有關用地、規劃審批業務審批時限超過100天,實行并聯用地審批之后,市國土房管局、市規劃局合計辦理時限壓縮為8個工作日,審批效率將大大提高。
此外,根據規定,屬于劃撥或協議出讓類用地的,組織開展劃撥或協議出讓公示等環節,以及修建性詳細規劃或者總平面圖審批前的10天公示時間和10天聽證時間,不計入審批時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