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稅制改革三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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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話國家稅務總局原副局長許善達: 1994年的分稅制改革是中國改革開放30年來財稅領域最重要的改革。但分稅制改革持續至今,已經到了優化改革的時候。2010年10月份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十二五”…
對話國家稅務總局原副局長許善達:
1994年的分稅制改革是中國改革開放30年來財稅領域最重要的改革。但分稅制改革持續至今,已經到了優化改革的時候。2010年10月份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十二五”規劃的建議明確提出,要加快財稅體制改革。
財稅體制改革將成為2011年所開啟的“十二五”,乃至下一個十年中國最重要的改革之一。
就財稅體制改革的方向,《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專訪了全國政協委員、國家稅務總局原副局長許善達。
第一財經日報:財稅體制改革將成為“十二五”時期重要的改革領域,對于這個領域的改革,您整體的看法是什么?
許善達:我認為有三個問題需要從理論和實踐上有較多的考慮。一是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二是中央和地方稅收資源分配問題,三是稅收和稅源的背離。這三個問題在目前看來,都是很嚴峻的問題。
評估宏觀稅負水平
日報:您提的第一個問題,即宏觀稅負問題,這個領域爭論很大,但似乎對于宏觀稅負的衡量水平,有很大的爭議。
許善達:是的,這需要明確兩個問題,目前我國宏觀稅負水平怎么評估,以及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多少是合理的。宏觀稅負水平,這在某種程度上是一個國家政治制度的表現。現在的最大問題是,政府收入過于分散化,即政府有很多種渠道從社會提取資源。這就造成,國家究竟從社會提取了多少資源,沒有一個部門能夠提供一個準確的數據。
過去,政府收入很少,稅收占GDP比重不高,所以這個問題不太尖銳,但是現在我們的稅收已經占到GDP的20%了,再加上政府收費,這個問題就變得非常嚴重。可以說,現在是到了調整的重要時期。
在我國,除去稅收收入外,政府收入的主要來源是收費以及央企利潤。收費分為兩類:一類是公共服務收費,一類是資源使用者收費。現在公共服務性收費很分散,各個部門都在收,征收成本高,征收效率很低,實際上是對社會資源的極大浪費。
日報:非稅收入改革,已經有一些地方在試點納入預算管理。這個領域改革的方向是納入預算管理嗎?
許善達:是的。這和我國的稅收立法制度有關系,特別是各類收費,雖然收費需要一定的審批權限,但是同稅收立法相比,嚴謹程度還是差很多。現代社會政府要從社會提取資源,一定要經歷很嚴格的程序,并且取得的收入一定要納入預算管理。
平衡中央與地方財稅關系
日報:非稅收入納入預算管理,也和中央、地方財稅分布有聯系。這也是您提到的第二個問題,中央和地方的稅收資源分配問題。這觸及了分稅制的核心。中央和地方稅收關系的方向在哪里?
許善達:這種關系表現在財權和事權的劃分上,即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的財權和責任——這兩種職責相互配合的問題。
按照我們目前的體制,一個項目,各級政府都需要出錢,這種分配體系效率低,出現浪費的幾率就會比較大,彩票鼗岬賈路峙洳瘓獾南窒蠓⑸K源誘飧黿嵌壤純矗獠環仙緇岱⒄埂
究其原因,主要是在分稅制改革以后,中央擁有立法權,可以決定政府收入分配。同時,政府職責分配權也在中央。于是就造成每一級政府有將財權上移,但是將事權下放的沖動。而到基層政府,就會發現事權責任很重,但是財政卻非常困難。
這樣會形成財政收支制度上的混亂,“跑部錢進”的現象也出現了,財政資源使用效率變低。目前,已經有很多地方政府也在反映事權財權不匹配這個問題。
日報:目前各界討論到一些稅種的改革,比如營業稅、個人所得稅,但一些稅種目前的中央、地方分配比例不同,是否就意味著,一些稅種的改革,也要統籌中央、地方財稅關系?
許善達:是的。比如營業稅,營業稅是地方稅,目前營業稅的確亟須改革,但營業稅的改革首先要統籌中央、地方財稅關系。
這就是說,一些領域的改革說起來容易,大家都有共識,但方案的可行性就需要評估。
稅收與稅源背離問題待解
日報:您提到的稅收與稅源背離的問題,您多次呼吁,“十二五”是否要著力解決這個問題?
許善達:這個問題實際上是和前面一個問題,即中央、地方財稅關系相關的。
目前轉移支付制度是分配中央、地方財稅資源的渠道,這是縱向垂直體系的渠道。但實際上,我所提到的稅收稅源背離問題,是省市和省市之間的橫向關系調整。不能不做橫向調整,而只去從縱向出發解決問題。
目前,在中國的主要稅種中,有近92%的稅收存在著不同程度的與稅源的背離,正是這種稅制的缺陷,造成了地區財政收入差距日趨擴大。任何一個地方如果有稅源,這個地方就應該有權利獲得它這個稅源形成的稅收。
在“兩稅合并”以后,國務院已下發了文件,要拿出50%的所得稅,在不同的稅源地進行分配。這是比較大的進步。此外,全國人大也在一些行業大型企業里,嘗試進行稅收稅源地的調整。
但是,這個原則在其他稅種上還沒有普遍地實施,比如說營業稅。天然氣從新疆運到上海有幾千公里,運輸量乘以運輸距離,這是營業稅的稅金,但是這個稅按注冊地交稅,都交到上海去了。
分稅制如何優化?
日報:您提到的這三個問題,某種程度上來說,都跟分稅制的稅收體制有關系。在“十二五”期間,分稅制本身需要怎樣優化?
許善達:從改革的方向來看,我們絕不能退回到稅制改革前,1994年改革方向是對的,即要保證中央政府擁有分配的權。目前最重要的不是把分配資源和職責的權利重新再次分配,而是要防止分配中的不平衡,這其中也包括地方與地方之間的分配不平衡。
我認為,應該將稅收的立法權回歸到人大。現在很多法律法規,人大可以授權給國務院,但是國務院在制定過程中,有時候地方的聲音就不能被充分地了解到。
日報:當前體制之下,地方財力相對匱乏,這也是2009年以來地方政府融資平臺放大之后,市場越發關注的問題。您怎么看中期的地方政府財政壓力?
許善達:在中央代地方發債,為什么會出現有的地方債發不出去的情況?主要還是因為地方政府的還貸能力受到質疑。
這就回到剛才的問題上來,為什么有些地方政府財政困難、沒有償債能力,核心就是地方政府財政資源和事權分配不合理。
所以,我認為事權與財權相匹配這個問題,也是“十二五”期間思考稅制改革的核心。如果這個問題維持不動,很多問題都解決不了。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