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對中央煤礦安監十分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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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靠過量消耗能源資源的發展方式導致巨大的安全生產壓力。煤炭大省山西僅2008年就發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大事故3起,人員傷亡慘重。煤礦安全監管中職能交叉、多頭管理、多元執法的現象仍然…
長期靠過量消耗能源資源的發展方式導致巨大的安全生產壓力。煤炭大省山西僅2008年就發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大事故3起,人員傷亡慘重。
“煤礦安全監管中職能交叉、多頭管理、多元執法的現象仍然存在,必須加以改進。特別是地方政府對中央煤礦企業的安全監管十分困難,影響了安全生產制度措施的有效落實。”全國人大代表、山西省煤炭廳廳長吳永平說。他建議,要建立“誰辦礦、誰負責”和“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解決“管不了、管不住、管不好”的問題,確保煤礦安全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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