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明康:金融監管必須以風險管理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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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銀監會前主席劉明康28日表示,金融監管應該以風險管理為中心,而絕不能以權利為中心,風險管理是金融業的底線,是金融方舟乘風萬里的一個前提,但不是所有。劉明康是在2012金鳳凰金融理財…
中國銀監會前主席劉明康28日表示,金融監管應該以風險管理為中心,而絕不能以權利為中心,“風險管理是金融業的底線,是金融方舟乘風萬里的一個前提,但不是所有”。
劉明康是在“2012金鳳凰金融理財盛典論壇”上做出如上表述的。他認為,在尋找新的金融方舟時,必須要記住金融監管是其重要一環。“在任何國度,任何時刻,金融業的監管不可缺失,不管你是大而不能倒還是草根金融機構,都必須有適度的金融業的監管。”
盡管當下金融界談論的話題已經從“金融危機”轉為“歐債危機”,但劉明康仍不忘從金融危機中尋找金融監管的啟發。“在金融危機以前,全世界的銀行業金融機構都在充分利用表內外的高杠桿率來盈利,這種做法甚為普遍,也為此后的金融危機埋下了種子。”劉明康稱,在危機前后,金融機構的客戶的發展模式和發展戰略發生了一個根本的變化,現在金融行業必須去順應時代的潮流。
此外劉明康還表示,金融業的監管不可以有重行政處罰,而輕其他行政責任的意識,“不能到處設置市場準入許可,然后用這種行政的處罰和權利來代替其他的責任——比如說信息的責任、教育培訓的形式,來加強這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