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出臺“限購”細則 問責住房保障和穩定房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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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人民政府24日下午正式下發《關于進一步做好我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根據《意見》,海口將實施“限購”措施,并對住房保障和穩定房價工作展開監督和檢…
海口市人民政府24日下午正式下發《關于進一步做好我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根據《意見》,海口將實施“限購”措施,并對住房保障和穩定房價工作展開監督和檢查,啟動問責機制。
24日晚,海口市住建局長杜海鷹對中新網記者表示,《意見》主要內容都依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意見》稱,原則上對已擁有1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能提供本市1年以上(含1年)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1年以上(含1年)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意見》指出,海口將強化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對已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又申請購買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貸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貸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總房價的60%,貸款利率不得低于基準利率的1.1倍;對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按有關規定暫停發放購房貸款;對不能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暫緩發放購房貸款。
《意見》表明,海口將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根據《海口市2011-2015年住房保障規劃》、保障性住房三年建設計劃和省政府下達的年度建設任務指標,“十二五”期間,該市新增保障性住房共計50218套,2010-2012年建設保障性住房39724套,2011年度建設保障性住房9733套。
為確保完成任務,在優先保證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房用地需求的前提下,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地力度,今年上半年落實保障性住房用地300畝。同時,財政預算安排土地出讓凈收益不低于10%的部分、住房公積金增值凈收益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設,并采取引進社會資金參與等方式,補充該市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
《意見》還就相關稅收政策、住房用地管理等作出規定,并強調加強對住房保障和穩定房價工作的監督和檢查,對推進保障性住房工作不力和執行房地產調控政策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啟動問責機制。
杜海鷹表示,海口將明確新建住房價格增長控制目標。2011年,根據該市經濟發展目標、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3月份,該市將確定并向社會公布本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