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自行發債試點擴容 蘇魯兩省被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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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地方政府自行發債試點運行兩年后,2013年地方政府自行發債隊伍首次出現擴容,江蘇省和山東省被納入自行發債試點范圍。兩經濟強省加入昨天下午,財政部網站發布了《2013年地方政府自行發…
在我國地方政府自行發債試點運行兩年后,2013年地方政府自行發債隊伍首次出現擴容,江蘇省和山東省被納入自行發債試點范圍。
兩經濟強省加入
昨天下午,財政部網站發布了《2013年地方政府自行發債試點辦法》(下稱《辦法》)稱,經國務院批準,2013年適當擴大了自行發債試點范圍。現確定,2013年上海市、浙江省、廣東省、深圳市、江蘇省、山東省開展自行發債試點。
與往年相比,今年地方政府自行發債最大的變化就是試點范圍納入了江蘇和山東兩省。
“地方政府自行發債試點優先考慮在中國經濟比較發達的省市開展,此次山東和江蘇兩省加入,亦在情理之中。”一家大型券商固定收益部的總監稱。
此輪地方政府自行發債始于2011年,當初的試點僅為上海市、浙江省、廣東省、深圳市四地。2012年,財政部印發的《2012年地方政府自行發債試點辦法》顯示,盡管試點范圍沒有變化,但發債品種有了改變,不僅有3年期和5年期債券,還新增了7年期債券。2011年、2012年地方自行發債規模分別為229億元和289億元。
本次《辦法》規定,自行發債是指試點省(市)在國務院批準的發債規模限額內,自行組織發行本省(市)政府債券的發債機制,2013年試點省(市)政府債券由財政部代辦還本付息。
試點地區發行政府債券實行年度發行額管理,全年發債總額不得超過所批準的當年發債規模限額。2013年度發債規模限額當年有效,不得結轉下年。同時,自行發行的政府債券為記賬式固定利率附息債券。在期限選擇上,2013年的政府債券期限仍為3年、5年和7年三種,每種債券的期限發行規模不得超過本地區發債規模限額的50%(含50%).
在利率定價方面,發行政府債券會以新發國債發行利率及市場利率為定價基準,采用單一利率發債定價機制確定債券發行利率。發債定價機制包括承銷和招標,具體發債定價機制由試點確定。
自行發債良性循環
按照地方政府自行發債管理辦法,試點地區應通過中國債券信息網和本省財政廳網站等渠道,及時披露該省(市)經濟運行和財政收支狀況等指標。
“這樣將提高發債政府的信息透明度,會提升投資者的信心,實現良性循環。其實,透明度越低,越會影響投資者的信心。”上海一家信用評級機構的評級分析師稱。
近年來一些地方政府債務融資不斷擴大,其利弊共存:一方面支撐了大規模的基礎設施建設,但是其負債規模的急劇膨脹以及操作的不透明所隱含的風險也引發了社會各界極大關注。地方融資平臺的模式在爭議中面臨轉型。
2011年,上海市、浙江省、廣東省、深圳市開展地方政府自行發債試點成為首次嘗試。在此之前,地方政府不得發行債券,地方政府多采取間接的方式,如“轉貸”或財政部“代發”的方式。允許地方政府“自行”發債相較來說是一次突破,這意味著地方政府在財政權力上將擁有更大的自主性。地方政府自行發債實行兩年來,試點地區都實現了成功發債,利率價格保持正常區間。
近期,標普針對中國地方政府自行發債曾發布一份題為《中國地方政府信用質量差別較大:信息不足加劇評估難度》的報告稱,中國經濟最強勁的地方政府可能擁有投資級信用質量,中國地方政府的信用度存在著兩極分化,缺乏透明度會降低投資者信心。標普分析師認為,中國一些地方政府不僅具備應對高額債務的能力,同時兼具預算靈活性及財政透明度;而另一些地方政府擁有穩健的預算表現和充足的流動性,地方經濟增長迅速。
在財政狀況較好的地方試點自行發債,能夠緩解地方政府資金不足的難題,而且可以形成地方預算約束,培育地方政府信用,減少中央宏觀調控對地方經濟發展的負面影響。但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在試點地區地方政府自行發行的債券還沒有完全建立起評級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