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賣地還債能持續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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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證券日報報道,“18個省會和直轄市,有17個承諾以土地出讓收入來償債,比例高達95%。”國家審計署日前公布的《36個地方政府本級政府性債務審計結果》(以下簡稱《審計結果》)讓人看了有些沉…
據證券日報報道,“18個省會和直轄市,有17個承諾以土地出讓收入來償債,比例高達95%。”國家審計署日前公布的《36個地方政府本級政府性債務審計結果》(以下簡稱《審計結果》)讓人看了有些沉重,隨著土地資源的逐漸減少,地方政府靠賣地還債還能持續多久?如果沒有了土地收入,地方政府的債務如何來還?
《審計結果》披露的雖然不是我國地方債的全貌,但該審計調查抽取樣本為15個省、3個直轄市本級及其所屬的15個省會城市本級、3個市轄區,覆蓋了全國一半以上的省級地區和省會城市,采集樣本較廣泛,具有代表性。“抽查”發現,部分地方以土地出讓收入為償債來源的債務余額在增長。2012年底,4個省本級、17個省會城市本級承諾以土地出讓收入為償債來源的債務余額為7746.97億元,占這些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債務余額的54.64%,比2010年增長1183.97億元,占比提高3.61個百分點。
一大半的債務要靠土地財政來償還,充分表明地方政府財政狀況已經被土地財政綁架了,這顯然給中國經濟帶來了一系列不利影響。最典型的就是當前房價泡沫越吹越大,但地方政府并沒有刺破泡沫的決心,結果房價越調越高。
雖然中央屢次出手調控樓市抑制房價上漲,但不斷爆出的“地王”,很難讓房價降下來,面粉價高,面包會降價嗎?
然而,另一方面,土地財政對于地方債的貢獻能力,卻未必越來越給力。
據統計,如果按照今年4月份財政部原部長項懷誠在博鰲亞洲論壇上的預測,目前,全國各級政府總債務規模預計超過20萬億元。結合國家審計署公布的地方債融資渠道,即使按利率較低、成本較小的銀行(行情專區)貸款來計算,全國性的地方債僅一年利息支出就高達1.2萬億元(按一年期貸款利率6%)。而據財政部最新公布的《2012年全國土地出讓收支情況》數據測算,2012年實際使用土地出讓收益接近6000億元。土地出讓凈收入連支付地方債的年利息都不夠。
透過數據可以發現,隨著土地資源出讓規模的縮小,地方政府債務償還的資金來源渠道也越來越窄,一些地方即便將土地出讓收入全部用于償還債務也是“資不抵債”,整體債務負擔仍較重。
因此,地方債的相關責任方,必須要考慮如何解決地方的債務難題。
筆者認為,解決地方債務問題有三個方面的事情要做:一是改革現行地方政府的財稅體制,完善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各級政府應建立細化的債務預算和收支計劃,嚴格債務資金使用管理;二是改變對地方政府官員政績考核的機制,特別是要把債務風險指標也納入考核指標體系,要跟政績掛鉤;三是探索地方政府規范和陽光的融資渠道,可以考慮適時推出市政債券。發行市政債券可明確地方政府和融資平臺公司之間的權責關系,使地方政府性債務顯性化、陽光化,更有利于地方政府債務的風險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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