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福林:推進收入分配改革助經濟結構加快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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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隨著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快速推進,消費結構和產業結構升級,中國經濟已進入一個重大轉型時期。如何實現經濟穩步增長,如何增強經濟增長的內生動力,如何調整收入分配格局,如何…
當前,隨著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快速推進,消費結構和產業結構升級,中國經濟已進入一個重大轉型時期。如何實現經濟穩步增長,如何增強經濟增長的內生動力,如何調整收入分配格局,如何構建擴大消費長效機制等一系列問題擺在我們面前。帶著這些問題,本報記者分頭采訪了相關專家、學者和普通民眾,希望通過他們對這些問題的獨到見解和看法,為我們找到一個答案。
近年來,收入差距過大問題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之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勞動工資研究所日前發布的2011年《中國薪酬發展報告》指出,我國部分行業工資過高導致收入差距拉大,尤其是部分企業高管收入增長偏快,水平過高。行業之間、部分職工群體之間收入差距逐步拉大的趨勢尚未根本扭轉,分配秩序不夠規范,分配不公問題比較突出。
收入分配改革將如何推進?對經濟結構調整有何影響?老百姓能從中得到哪些實惠?帶著這些問題,本報記者專訪了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院長遲福林。
方案
看點
設約束性指標
擴大中等收入者規模
記者:近幾年有關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即將出臺的消息一直不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新聞發言人尹成基在10月25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明確表態,“爭取在今年年底之前發布”。就您的了解而言,此次方案主要內容或者改革重心會如何?
遲福林:我國早在2004年就啟動收入分配改革調研,但收入分配改革本身就是利益格局的調整,涉及多方利益關系,征求相關方面的意見時肯定會有阻力和不同看法。在這種情況下,有些改革措施的出臺難免被拖延。
但從此前各方表態來看,我認為,今年年底前收入分配改革方案應該會出臺。談及方案重點,應是以提高“兩個比重”,即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為大方向。
就個人觀點而言,我很關注方案中幾點:
一是,在調整居民收入分配方面有沒有約束性指標。比如,把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當作考核收入分配改革進展的剛性指標:“十二五”時期,要通過收入分配改革,使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中的占比從當前的60%左右提高到70%左右;把居民收入增長速度快于政府和企業收入增長作為考核收入分配改革進展的剛性指標。從中長期來看,要通過結構性減稅以及相關的財政制度安排、工資協商制度建設,確保居民收入增長速度快于政府和企業的收入增長,并由此評價收入分配改革的進展。
此外,把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確定為收入分配改革進展評估的剛性指標。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重點是發展小企業,落實勞動者集體談判的合法權利,鼓勵勞資集體談判。
把不斷提高最低工資標準作為收入分配改革進展的重要指標。各地區最低工資標準年均增長應在10%以上,逐步使最低工資標準達到當地城鎮從業人員平均工資的50%。擴大最低生活保障救助面,逐步提高城鄉居民低保標準。
二是,擴大中等收入者規模方面是否有實質性舉措。其中,結構性減稅是最重要的一項政策。目前,我國中等收入者所占比重遠低于發達國家甚至是新興經濟體國家的水平,應該爭取每年提高兩個百分點,到2020年將有可能達到40%以上。如果這個目標能實現,經濟轉型、社會轉型就有了主要的基礎和條件。
三是,在收入分配基礎制度上能否有突破。對我國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盡快建立收入分配的基礎制度,比如工資協商談判制度、工資預結算制度、財產申報以及官員財產公開等制度安排,這些都是收入分配基礎制度建設的主要內容。
記者:您曾建議在出臺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的同時,還應出臺相關配套改革政策。能否具體說說應出臺哪些配套政策?
遲福林:收入分配改革牽一發而動全身。收入分配領域的問題,涉及多方面深層次和結構性的體制矛盾,不能單靠出臺一個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加以解決,應該配套出臺一些政策。
第一,盡快出臺以公益性為目標的國有資本調整方案。在細化非公經濟新36條、注重通過打破行政壟斷、建立公平競爭市場秩序完善初次分配的同時,進一步規范對國有企業的分紅收租,把更多國有資本配置在公益性領域,發揮國有資本在完善再分配中的作用。
第二,盡快出臺全國性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改革方案。把基本公共服務向農村、落后地區和困難群體傾斜,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作為完善再分配的重點加快推進落實。
第三,盡快出臺財稅體制改革方案。注重通過控制過高的財政收入增長速度和實行結構性減稅調整國家、企業和居民之間的收入分配格局。積極探索開征物業稅、遺產稅、贈與稅等新稅種,發揮財稅體制在再分配中的杠桿作用。
社會
熱點
限制壟斷行業
高管工資勢在必行
記者:談及收入分配改革,“壟斷國企高收入問題”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焦點。對此,您怎么看?您對此有何建議?
遲福林:壟斷行業改革是一個結構性問題,既涉及壟斷行業高管工資的管理,也涉及財產公開,以及稅收制度問題。國有企業、央企,特別是壟斷行業的高管工資與一般行業工資比例差距太大,已經成為各方普遍關注的一個突出矛盾。我想有關壟斷行業高管工資管理方案會提出來的,至少會有一些原則性規定出臺。因為政府工作報告中已提出,要對壟斷行業高管過高的薪酬進行限制。
事實上,這些年來,由于收入分配改革嚴重滯后,收入分配秩序混亂、貧富差距不斷擴大的問題日益突出,并成為經濟社會矛盾的焦點。為此,推進收入分配改革顯得尤其迫切。
收入分配改革必然涉及現有利益格局變動,最大阻力也來自既得利益集團。例如,要提高個人所得稅,最大的阻力來自高收入階層;要增加房產稅,有很多房產的人肯定堅決反對;要提出對低收入人群增加轉移支付,有人可能反對,因為這將意味著做政績工程的資源減少。但是,理順收入分配秩序、建立和完善公平合理的分配制度是發展方向,不下決心觸及現有的利益格局,為國家長治久安解決好分配問題,就會造成經濟社會問題的積累,而且由此既形成發展方式轉變的障礙,又增加了某些社會矛盾和社會風險因素。
因此,不打破利益關系的掣肘,收入分配領域矛盾和問題難以改變。
記者:如您所言,打破利益關系掣肘是收入分配改革破局的重點,那我們該如何操作?
遲福林:當前,由于收入分配的一些基礎性制度缺失,加大了治理收入差距過大的難度。我認為,應該在基礎制度建設上下功夫。
首先,建立完善的收入登記制度。當前,個人收入記錄和統計體系不健全,稅務部門難以掌握居民個人收入情況,尤其是沒有掌握高收入者的實際收入,灰色收入過多,嚴重制約個人所得稅在縮小貧富差距中的作用。政府應下決心,在未來兩年左右建立和完善居民個人收入記錄和統計體系,同時加快建立規范的現金管理制度、強有力的收入監督和懲處機制,加快建立居民收入記錄和統計制度。
其次,積極穩妥地探索和選擇官員財產公開的現實路徑。官員財產公開制度的“破冰”需要積極穩妥,著眼未來,循序漸進,最大限度地化解改革阻力。
第三,以工資談判協商制度為重點建立勞動者報酬的保障機制。從實際情況來看,提高勞動者報酬、促進勞動報酬合理增長的主要任務是積極推進勞動報酬協商機制的建立。例如:加快建立企業主、工會、政府三方共同協商的工資談判制度,尤其要促進各類企業與職工之間勞動報酬協商機制的建立;統一城鄉勞動力市場政策,實現全體勞動者同工同酬;修改完善勞動法,加強和細化現有工會和勞動報酬形成機制的相關內容。
意義
重大
有助刺激消費需求
促進經濟增長
記者:收入分配改革對未來經濟發展意義何在?
遲福林:過去30年,我國享受了全球化紅利、低成本紅利以及市場化改革帶來的市場紅利,經濟總量迅速提高,“坐二望一”的趨勢明顯,并由此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和改變了世界經濟格局。國際金融危機以來,在傳統南北差距下形成的世界經濟格局已經難以持續,但新的世界經濟格局尚未形成,貿易摩擦和紛爭驟起,我國面臨的全球系統性風險在逐步加大。為此,未來5-10年是一個十分復雜的博弈過程,矛盾可能更加突出。在這個特定背景下,我們的重要選擇是以轉型與改革的突破,釋放國內巨大的需求潛力,尤其是消費需求潛力,以實現經濟發展方式的重大轉變,以及支撐未來5-10年7%-8%的中速增長。
從國內環境來看,勞動力成本、資源環境成本等加快上升,傳統成本優勢將不可避免地被弱化,過去行之有效并取得巨大成就的投資、出口主導增長方式難以為繼,我國亟須培育新的增長動力。因此,未來關鍵在于把擴大消費作為穩增長的戰略重點,并加快推進消費主導的轉型與改革。
而推進收入分配改革的意義正在于通過提高居民收入,刺激居民消費,從而帶動經濟穩步增長。我認為,隨著收入分配改革穩步推進,未來十年中國經濟保持7%-8%的增長水平應當沒有問題。
記者:收入分配改革無論對經濟還是民生都是好事,您個人對收入分配改革有何冀望?
遲福林: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的出臺,肯定會讓老百姓得到實惠,提高“兩個比重”后,就等于提高了老百姓的工資收入。結構性減稅也會有動作,中等收入群體來說必然會從中受益。我認為,能夠通過改革讓老百姓普遍得到實惠,這個方案才算是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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