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從“經理”到“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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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預算法》修正案(草案)擬刪除現行預算法中關于中央國庫業務由中國人民銀行經理的規定,并增加國庫管理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的表述。中央財經大學財經研究院院長王雍君曾在接受媒體采訪…
此次《預算法》修正案(草案)擬刪除現行預算法中關于“中央國庫業務由中國人民銀行經理”的規定,并增加“國庫管理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的表述。
中央財經大學財經研究院院長王雍君曾在接受媒體采訪時稱,經理制意味著人民銀行國庫是對政府負責,政府與央行之間存在委托關系。代理制下,人民銀行國庫向財政部門負責,財政部門委托銀行來管理國庫。“經理制下,央行經理國庫的職責非常大,而代理制下央行就會處處受制于財政部門。”
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認為,從“經理”到“代理”并沒有什么本質的差別,以前央行一方面需要做好資金的出納工作,同時需要做好資金管理工作,現在由于財政部成立國庫局,使得央行的經理國庫的職能弱化,在出納這方面的作用比較突出,這種職能的轉變可以使央行的工作比較超然。同時財政每天資金出入比較大,如果通過央行的話,效率會比較低。
他還表示,財政部的職能在加強,因此總體上來講在監督上并沒有多少弱化,相反,如果每一筆錢都去監督的話,反而效率低,成本也會比較高。
銀河證券首席經濟學家左小蕾表示,國庫由央行經理的話,會導致效率比較低,這也是需要改革的原因。改由央行代理會增加撥款的效率,提高對突發事件的應對速度。國外因為和國內體制等方面的差異,因此并不具有可比性。“這次弱化央行在國庫管理體制中的地位,強化了財政部門的作用,必然會導致對預算的監督弱化,這方面就需要在改革的基礎上,增加其他方面對預算的監督,否則容易出問題”。左小蕾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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