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有部分“新36條”細則尚未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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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國家旅游局出臺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投資旅游業的實施意見。這是6月底相關部委出臺的最后一個新36條實施細則。中國證券報記者統計發現,截至7月1日,各部委共發布22個新36條實施細…
6月29日,國家旅游局出臺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投資旅游業的實施意見。這是6月底相關部委出臺的最后一個“新36條”實施細則。中國證券報記者統計發現,截至7月1日,各部委共發布22個“新36條”實施細則,基本實現早先的預定目標。但部分領域的實施細則至今仍未出臺。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要鼓勵民間資本進入鐵路、市政、金融、能源、電信、教育、醫療等7個領域。隨后國家發改委牽頭召開的45個部門參加的會議,明確提出今年上半年前要出臺“新36條”實施細則。
4月13日,衛生部下發通知提出,社會資本可以按照經營目的,自主申辦營利性或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這成為自2010年“新36條”出臺后,部委層面推出的首個配套政策。此后,交通部、鐵道部、國資委、一行三會等部委陸續出臺有關細則。截至7月1日,共有22個實施細則出臺完畢。
根據國務院印發的《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重點工作分工的通知》,需要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的領域有7個,具體包括:基礎產業和基礎設施、市政公用事業和政策性住房建設、社會事業、金融服務、商貿流通、國防科技工業、國有企業改革。除此之外,出臺的實施細則還應包括推動民營企業加強自主創新和轉型升級、鼓勵民營企業積極參與國際競爭以及為民間投資創造良好環境等有關方面內容。
《通知》具體列出的細則有40條之多。經過中國證券報記者統計,目前已經出臺的細則基本涵蓋大多數范圍。但仍有部分領域的實施細則至今仍未出臺。
從已經出臺的細則來看,目前普遍的反應是線條仍顯過粗,缺乏可操作性。業內人士建議,在當前的經濟形勢下,鼓勵民間投資的政策空間可再拓寬些,步伐可再邁得更大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