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土地征收補償條例有望年內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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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是法律賦予農民的財產權利,任何人都不能侵犯。3月5日,向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作政府工作報告的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提到上述話語時,加重了…
“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是法律賦予農民的財產權利,任何人都不能侵犯。”
3月5日,向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作政府工作報告的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提到上述話語時,加重了語氣,代表們為此回以熱烈掌聲。
正是在這份政府工作報告中特別提出,將制定出臺農村集體土地征收補償條例。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現,去年12月27日召開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就提出,“要精心設計征地制度改革方案,加快開展相關工作,明年(2012年)一定要出臺相應法規”。事實上,中央高層密集表態以及相關跡象表明,2012年出臺農村集體土地征收補償條例,已是“板上釘釘”之事。
全國政協委員、清華大學政治經濟學研究中心主任蔡繼明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農村集體土地征收補償相關條例出臺時機已經成熟,條例怎樣承載保護農民權益的重任,值得關注。
制定條例列入今年重點工作
在今年中央一號文件“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政策”的條款中指出,“加快修改土地管理法,完善農村集體土地征收有關條款,健全嚴格規范的農村土地管理制度。”
2月15日,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將制定出臺農村集體土地征收補償條例列為今年改革的重點工作之一。
2月20日,國務院公布最近一批關鍵部委的人事任免名單時,原國土資源部黨組成員、國家土地副總督察甘藏春被任命為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副主任。知情人士透露,甘藏春此次職務變動,應與推動《土地管理法》修訂進程有關。甘藏春就任國務院法制辦副主任后,預計將分管負責《農村集體土地征收條例》的起草工作。
3月5日,溫家寶在政府工作報告中強調,認真搞好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制定出臺農村集體土地征收補償條例,是2012年的主要任務之一。
全國政協常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胡德平表示,圍繞土地問題而產生的社會矛盾日益尖銳,而土地財政亦已走到難以持續的節點。與此同時,地方政府在土地制度改革方面多有探索,有的探索和試驗甚至已突破了現行法律法規。
全國政協委員、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辦公室主任陳錫文指出,中共十七屆三中全會提出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的改革方向,是當前征地制度改革非常重要的突破口。
胡德平認為,2012年是本屆政府任期最后一年,推動土地制度改革被列入這一年工作的重點之一,土地管理法修訂、農村集體土地征收補償條例制訂均有望在年內完成。
但陳錫文也表示了擔憂。他認為,上述改革的最大阻力將來源于地方政府,因為如此一來,地方土地財政將大幅縮水。
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成關鍵
“農村土地問題首先要確權。”中國社科院農發所研究員于建嶸表示,確權包括占用、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事實上,2010年的中央“一號文件”即提出要加快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等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并稱確權工作力爭用3年時間完成。今年,是農村土地確權工作3年之期的最后一年。而近期中央的密集表態以及相關跡象表明,2012年出臺農村集體土地征收補償條例已是勢在必行。
“農民失去了土地,如果既沒有得到就業安置,也沒有得到社會保障,就會導致不斷上訪和群體性事件發生,給社會穩定埋下隱患。”蔡繼明分析說,“當前最大的問題是逼農民上樓、侵犯農民權益而引起的社會矛盾。”
全國政協委員、中央財經大學教授賀強認為,向農民征地引發的關鍵問題在于農民的土地財產權和利益沒有得到有效的保護。
中國人民大學的一項調查顯示,1999年以來,64.7%的失地農民得到一次性征地補償,平均金額為每畝18739元,而征地賣地平均價格每畝達到778000元,是征收價格的40多倍。
對于解決之策,賀強表示,在向農民征地的過程中要想有效保護農民土地財產權和利益,就必須提高農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
2011年12月27日,溫家寶在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強調,推進農村集體土地征收制度改革,首先要大幅提高農民在集體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
長期研究土地工作的國土資源部咨詢研究中心咨詢委員黃小虎認為,溫家寶的表態是一個很強的信號,“征地制度改革將會有比較大的突破。”
據中國人民大學農發院副院長鄭風田分析,房地產宏觀調控等措施讓地方政府壓力較大,一直借未來土地出讓金作抵押的地方政府,一旦土地收益降低,可能會引發地方財政的危機。
陳錫文也表示,征地制度改革一旦破題,無疑將打破現有土地收益分配的格局。如何在農民財產權利、地方財政收入、城市建設用地擴張之間取得利益均衡,是對改革操盤者智慧的考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