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今年住房保障力度超前三年 擴大住房保障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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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住房保障標準,擴大住房保障范圍;進一步強化房地產市場管理和監督檢查;暫時實行住房限購政策……為落實國家房地產調控“國八條”,成都市城鄉房管局、發改委、財政局、國土局、地稅局、…
提高住房保障標準,擴大住房保障范圍;進一步強化房地產市場管理和監督檢查;暫時實行住房限購政策……為落實國家房地產調控“國八條”,成都市城鄉房管局、發改委、財政局、國土局、地稅局、金融辦等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進一步加快推進住房保障做好房地產調控工作要求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從成都市城鄉房管局了解到,《實施意見》的出臺是為了維護成都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態勢。
加快保障住房建設
今年住房保障力度超前三年
近年來,成都市逐步健全完善梯度化、多形式、全覆蓋的住房保障體系,并確立了廉租住房保障以及經濟適用住房、公共租賃住房“按需建設、應保盡保”的總體目標。為準確摸清保障對象底數和住房保障實際需求狀況,成都市建立了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實名制檔案,并對保障對象實行動態管理。各市、縣(區)以及街道(鄉鎮)、社區各級工作人員對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進行逐戶上門的動態跟蹤服務工作,準確掌握待保對象變化情況,了解待保對象意愿及保障方式、保障住房戶型、區域等實際需求情況。根據需求情況,成都市統一制定保障性住房建設計劃,以確保實現應保盡保,同時進一步提高了住房保障資源配置效率。
按照市政府確立的“按需建設、應保盡保”的總體要求,成都市持續加大政府投入,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2008年全市新建保障性住房26.5萬平方米,2009全市新建保障性住房55.5萬平方米,2010年全市新建保障性住房100萬平方米。2011年,全市將新建、改建、采購、租賃、配建保障性住房和改造棚戶區住房達到400萬平方米,超過前三年保障性住房建設總量的兩倍。2011年保障性住房建設計劃中,廉租住房40萬平方米,經濟適用住房35萬平方米,限價商品住房77萬平方米,公共租賃住房204萬平方米,棚戶區改造住房44萬平方米。
“十二五”期間,全市計劃建設保障性住房和改造棚戶區住房將達到2000萬平方米,是“十一五”期間保障性住房建設量的5.6倍。
擴大住房保障范圍
中心城區廉租房準入門檻放低
此次,《實施意見》上調了住房保障補貼標準和保障對象準入標準,進一步提高住房保障水平,擴大住房保障覆蓋面。《實施意見》明確2011年中心城區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年收入準入線標準由2.2萬元提高到2.8萬元,調整后的廉租住房年收入準入線標準已占上年度我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6%左右,在全國同等城市中處于較高水平。經濟適用住房保障家庭年收入準入線標準由4萬元提高到5萬元,將更多無力通過市場解決住房問題的家庭納入經濟適用住房保障范圍。
同時,發展公共租賃住房既是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力度的重要舉措,也是完善城鄉住房保障和供應體系,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長遠安排。按照《實施意見》規定,成都市將繼續加大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力度,擴大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覆蓋面。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對象不僅包括成都市城鄉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具有本市戶籍的新就業大中專院校及職校畢業生,還將繳納一定期限綜合社會保險或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的非本市戶籍務工人員以及在工業集中發展區就業的企業員工納入保障范圍。
為確保住房保障公平公正,《實施意見》要求進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申請、審核、公示、租售制度,已具備租售條件的,要及時面向社會公布相關信息,做到方便申請、規范操作、及時保障,確保公平、公正。并明確了房管部門的監管責任和對弄虛作假、隱瞞家庭收入和住房情況,違規享受住房保障政策者的處罰措施。
來源:成都商報
加快保障住房建設
今年住房保障力度超前三年
近年來,成都市逐步健全完善梯度化、多形式、全覆蓋的住房保障體系,并確立了廉租住房保障以及經濟適用住房、公共租賃住房“按需建設、應保盡保”的總體目標。為準確摸清保障對象底數和住房保障實際需求狀況,成都市建立了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實名制檔案,并對保障對象實行動態管理。各市、縣(區)以及街道(鄉鎮)、社區各級工作人員對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進行逐戶上門的動態跟蹤服務工作,準確掌握待保對象變化情況,了解待保對象意愿及保障方式、保障住房戶型、區域等實際需求情況。根據需求情況,成都市統一制定保障性住房建設計劃,以確保實現應保盡保,同時進一步提高了住房保障資源配置效率。
按照市政府確立的“按需建設、應保盡保”的總體要求,成都市持續加大政府投入,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2008年全市新建保障性住房26.5萬平方米,2009全市新建保障性住房55.5萬平方米,2010年全市新建保障性住房100萬平方米。2011年,全市將新建、改建、采購、租賃、配建保障性住房和改造棚戶區住房達到400萬平方米,超過前三年保障性住房建設總量的兩倍。2011年保障性住房建設計劃中,廉租住房40萬平方米,經濟適用住房35萬平方米,限價商品住房77萬平方米,公共租賃住房204萬平方米,棚戶區改造住房44萬平方米。
“十二五”期間,全市計劃建設保障性住房和改造棚戶區住房將達到2000萬平方米,是“十一五”期間保障性住房建設量的5.6倍。
擴大住房保障范圍
中心城區廉租房準入門檻放低
此次,《實施意見》上調了住房保障補貼標準和保障對象準入標準,進一步提高住房保障水平,擴大住房保障覆蓋面。《實施意見》明確2011年中心城區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年收入準入線標準由2.2萬元提高到2.8萬元,調整后的廉租住房年收入準入線標準已占上年度我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6%左右,在全國同等城市中處于較高水平。經濟適用住房保障家庭年收入準入線標準由4萬元提高到5萬元,將更多無力通過市場解決住房問題的家庭納入經濟適用住房保障范圍。
同時,發展公共租賃住房既是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力度的重要舉措,也是完善城鄉住房保障和供應體系,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長遠安排。按照《實施意見》規定,成都市將繼續加大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力度,擴大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覆蓋面。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對象不僅包括成都市城鄉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具有本市戶籍的新就業大中專院校及職校畢業生,還將繳納一定期限綜合社會保險或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的非本市戶籍務工人員以及在工業集中發展區就業的企業員工納入保障范圍。
為確保住房保障公平公正,《實施意見》要求進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申請、審核、公示、租售制度,已具備租售條件的,要及時面向社會公布相關信息,做到方便申請、規范操作、及時保障,確保公平、公正。并明確了房管部門的監管責任和對弄虛作假、隱瞞家庭收入和住房情況,違規享受住房保障政策者的處罰措施。
來源:成都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