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城鎮化理應讓農民獲土地市場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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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京報報道,“人的城鎮化”怎么實現?核心就是尊重公民的各項權利。新型城鎮化的關鍵在土地,理應讓農民獲得土地市場化收益。據新華社報道,國土部門目前已形成關于改革完善土地管理制度的…
據新京報報道,“人的城鎮化”怎么實現?核心就是尊重公民的各項權利。新型城鎮化的關鍵在土地,理應讓農民獲得土地市場化收益。
據新華社報道,國土部門目前已形成關于改革完善土地管理制度的框架建議。未來,在原有制度模式上,通過總結當前一些試點城市的經驗,“農地”有望通過招拍掛等方式進行市場化流通,權益進行市場化分配。
這是一個好消息。“農地”如能通過招拍掛等方式進行市場化流通,則與城市建設用地獲得了一樣的市場流通渠道。“農地”權益進行市場化分配,也就意味著,“農地”的征收和補償價格,將不再按照土地產出計算,而按照土地的市場價值計算。被征地農民也將獲得城鎮化發展的土地紅利。若能如此,輿論呼吁多年的農村土地與城市建設用地“同地同權”,將基本得到實現。
李克強總理多次談到,新型城鎮化是人的城鎮化。“人的城鎮化”怎么實現?這個問題的核心就是尊重公民的各項權利。其不僅僅是讓公民公平享有社會保障、公共服務,更實質的問題是財產權利得到公平對待。新型城鎮化必然會帶來城市規模的擴張,無論如何都繞不開土地問題。新型城鎮化的關鍵在土地,理應讓農民獲得土地市場化收益。
現在,關于新型城鎮化的官方表述多是:政府引導,市場主導。但除了政府和市場,城鎮化不可忽視的另一個主角是民眾。城鎮化本身就是政府、市場和民眾,這個“鐵三角”共同博弈、妥協的結果。新型城鎮化應該在政府、市場和民眾之間尋找,并實現新的權利和利益的平衡。
在既往城鎮化的過程中,政府、市場和民眾之間的博弈和妥協一直存在,農民的權益并沒有得到足夠公平的對待。2012年12月18日,中國社科院發布的2013年《社會藍皮書》指出,近年來,每年因各種社會矛盾而發生的群體性事件多達數萬起甚至十余萬起。其中,征地拆遷引發的群體性事件占一半左右。層出不窮的征地拆遷群體性事件,就是這種博弈最為尖銳的體現。
或者是出于對群體性事件的擔心,很多地方政府在實際征地過程中,“農地”的補償標準已經和城市土地幾乎沒有差別。另外,有一些地方政府也在通過制度創新,讓農民獲得更多補償。如重慶綦江在過去的重慶全國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中,就采取了“地票”制度,讓農村集體受益不少。
進一步的農村土地改革,只是將這些在某些地方已經實質實現的,或者獲得地方性制度保護的農民土地權益,升華為一種全國性的制度保障。將“同地同權”制度化,已是水到渠成。讓各方從改革中都能獲益,才能大大減少改革的阻力,大幅減少征地群體性事件的發生,降低新型城鎮化的社會成本。
十八屆三中全會很快就要召開了。各方都對未來的改革充滿良好的期待,希望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有關方面設計出更加公平合理的農村土地改革方案,激活農村土地市場,讓農民分享更多城鎮化紅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