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廉租房實行“階梯房租”收入超標住戶需限期騰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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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媒體報道,今后,濟南將實行廉租住房柔性退出的政策,通過階梯房租等方式,讓廉租住房騰退更加人性化。市政府5日公布的《濟南市廉租住房使用管理暫行規定》提出,廉租住戶因收入、住房等…
綜合媒體報道,今后,濟南將實行廉租住房“柔性退出”的政策,通過“階梯房租”等方式,讓廉租住房騰退更加人性化。市政府5日公布的《濟南市廉租住房使用管理暫行規定》提出,廉租住戶因收入、住房等變化不再符合保障條件的,應當在規定期限內騰退。按期騰退
確有困難的,可按公共租賃住房的租金標準交納租金,或按市場價格交納租金。
服務:子女入學、戶口遷移政府部門“包辦”
歷下、市中、槐蔭、天橋、歷城、長清區和高新區范圍內廉租住房使用管理適用本規定。
根據規定,市政府有關職能部門依據各自職責做好廉租住房使用管理工作。其中,教育部門負責統籌安排廉租住戶在義務教育階段的子女就近入學。公安機關負責為符合戶口遷移條件的廉租住戶辦理戶口遷移手續,核查廉租住戶家庭車輛購置情況并出具相關證明。
同時,民政部門負責為無生活自理能力和無民事行為能力的廉租住戶提供相關服務,將無生活自理能力或無民事行為能力且無監護人的廉租住戶轉入社會福利機構。
收費:享受低保的廉租戶全免物業費
集中建設的廉租住房小區實行規范化物業服務。物業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其基準價格及浮動幅度由市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市住房保障部門制定。
根據規定,物業服務費繳納分3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廉租住戶全
額免繳物業服務費;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670元(含)的減半繳納;其他廉租住戶按照廉租住房租賃合同和物業服務協議約定的標準繳納。相關部門應當定期在小區內公示享受減免物業服務費政策和欠繳各類費用的住戶名單。
根據規定,廉租住房和經營性用房承租人使用房屋應當保持入住時的房屋和設施設備原狀。廉租住房嚴禁擅自裝修;經營性用房承租人因經營確需進行裝飾裝修的,應當向相關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實施。
承租:半年不交租金將被取消承租資格
根據規定,廉租住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被取消承租資格,收回配租住房。
這些情形包括,年度審核不符合實物配租條件的;將承租的實物配租住房轉借、轉租的;改變實物配租房屋用途的;連續6個月以上未在實物配租住房居住或者不交納租金的;經書面催告后2個月內仍不辦理入住手續的;經書面催告仍不按時提供資料進行年度復審的;違反租賃合同相關約定的。
被取消承租資格的住戶應當在接到取消資格退房決定書之日起2個月內將承租的住房退回。逾期不履行決定,又不申請復議或提起訴訟的,住房保障部門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騰退:按期騰退有困難可按公租房交租金
針對部分住戶稍微超出入住標準就會面臨退房的情況,規定提出了“柔性退出”政策,通過“階梯房租”解決這個問題。
所謂“階梯房租”,是指廉租住戶因收入、住房、戶籍、年齡等變化,不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應當在規定期限內騰退;按期騰退確有困難的,若符合公租房準入條件,可按公租房標準交納租金;不符合公租房準入條件的,按市場價格交納租金。對既不騰退廉租住房,又拒絕按公共租賃住房或市場價格交納房租的,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換房:可選擇互換或重新搖號兩種方式
廉租住戶因身體原因、家庭人員變化等特殊情況需要調整住房的,應當在原配租住房住滿1年后提出申請,經保障中心批準后,可選擇互換或重新搖號選房的方式調整住房。在等待搖號選房期內,可按照有關規定領取廉租住房租賃補貼。
如果承租人在租賃期內死亡或離異,經復核,該家庭符合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賃住房準入條件的,可推舉新的承租人與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續簽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
對提供虛假資料騙取廉租住房的,一經查實,將立即取消廉租住房待遇,并取消5年內再次申請購買或租賃保障性住房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