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資金投入應有長期效益
來源:中國經(jīng)濟時報 |瀏覽:次|評論:0條 [收藏] [評論]
近日,財政部印發(fā)《關于切實做好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財政資金安排等相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切實做好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財政資金安排,并加強資金監(jiān)督管理,確保資金專款專用,提高資金…
近日,財政部印發(fā)《關于切實做好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財政資金安排等相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切實做好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財政資金安排,并加強資金監(jiān)督管理,確保資金專款專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通知同時要求各地增辟新的資金渠道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一是要求2012年增加的地方政府債券收入要優(yōu)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二是試點房產(chǎn)稅改革城市,取得的房產(chǎn)稅收入要專項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三是從國有資本經(jīng)營預算中,安排部分資金支持國有企業(yè)棚戶區(qū)改造;四是從城市維護建設稅、城鎮(zhèn)公用事業(yè)附加費、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收入中安排資金,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小區(qū)外配套基礎設施投入。
對此,接受中國經(jīng)濟時報采訪的專家表示,在保障性住房問題上,資金投入也是有限度的,投入的每一筆錢,都要保證長期效益。
資金投入應保證長期效益
“保障性住房的推進和加快速度是‘十二五’規(guī)劃當中的一個重點。”中國房地產(chǎn)研究會副會長顧云昌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指出,有些城市這幾年房價上漲過快,一些中低收入家庭買不起、租不到和他們收入相匹配的房子,這和我們前幾年保障性住房的投資比例過低存在關系。
“在保障性住房問題上,資金投入也是有限度的,投入的每一筆錢,要保證有長期效益。”中國行政體制改革研究會副會長、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指出,資金問題是保障性安居工程正常進展的基礎。
去年,1.3萬億元對應1000萬套保障房。如何利用好這么大的資金投入,關系著千家萬戶“住有所居”夢想的實現(xiàn),考驗著政府的公信力及社會管理能力。
汪玉凱認為,要想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政策上大的選擇應當傾向于廉租住房,只能出租。部分人現(xiàn)在是低收入群體,可能未來條件變好了,就要把廉租房騰出來,再讓其他低收入群體住進去。這種“只租不售”的形式更能保證資金投入的長期效益。
“要大力發(fā)展公共租賃房,發(fā)展限價房,供給中低收入家庭。”顧云昌指出,不能光關注房價的概念,更要關注保障房的建設。
去年1000萬套保障性住房的構成是,廉租住房165萬套、公共租賃住房227萬套、經(jīng)濟適用住房110萬套、限價商品住房83萬套,以及各類棚戶區(qū)改造415萬套。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的比重遠高于經(jīng)濟適用住房。
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部長姜偉新去年10月27日也表示,“十二五”時期的保障性住房將重點發(fā)展公共租賃住房,特別是人口凈流入量大的大中城市要較大幅度提高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的比重。
“夾心層”住房問題亟待解決
樂業(yè)始于安居,“十二五”規(guī)劃中,3600萬套保障房承載了眾多家庭“住有所居”的樸素夢想。
“在住房問題上,政府不應該也不可能大包大攬。”汪玉凱指出,在資金投入有限的情況下,只能先保證確實沒有能力、靠市場解決不了的一部分人的住房。“十二五”規(guī)劃中講到了中低收入,也就是我們說的“夾心層”,在供應結構上應充分考慮他們的需求。
我國每年新增城鎮(zhèn)人口1500多萬,新就業(yè)職工和常住外來務工人員由于積累少、住房支付能力弱,幫助他們解決基本居住問題,對促進經(jīng)濟發(fā)展和社會穩(wěn)定十分重要。
顧云昌認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目標是使不同收入的家庭都能夠買得起、買得到,租得起、租得到和他收入相匹配的住房,“當然這個目標不可能一天兩天實現(xiàn),可能需要很長一段時間”。
通知同時要求各地增辟新的資金渠道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一是要求2012年增加的地方政府債券收入要優(yōu)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二是試點房產(chǎn)稅改革城市,取得的房產(chǎn)稅收入要專項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三是從國有資本經(jīng)營預算中,安排部分資金支持國有企業(yè)棚戶區(qū)改造;四是從城市維護建設稅、城鎮(zhèn)公用事業(yè)附加費、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收入中安排資金,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小區(qū)外配套基礎設施投入。
對此,接受中國經(jīng)濟時報采訪的專家表示,在保障性住房問題上,資金投入也是有限度的,投入的每一筆錢,都要保證長期效益。
資金投入應保證長期效益
“保障性住房的推進和加快速度是‘十二五’規(guī)劃當中的一個重點。”中國房地產(chǎn)研究會副會長顧云昌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指出,有些城市這幾年房價上漲過快,一些中低收入家庭買不起、租不到和他們收入相匹配的房子,這和我們前幾年保障性住房的投資比例過低存在關系。
“在保障性住房問題上,資金投入也是有限度的,投入的每一筆錢,要保證有長期效益。”中國行政體制改革研究會副會長、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指出,資金問題是保障性安居工程正常進展的基礎。
去年,1.3萬億元對應1000萬套保障房。如何利用好這么大的資金投入,關系著千家萬戶“住有所居”夢想的實現(xiàn),考驗著政府的公信力及社會管理能力。
汪玉凱認為,要想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政策上大的選擇應當傾向于廉租住房,只能出租。部分人現(xiàn)在是低收入群體,可能未來條件變好了,就要把廉租房騰出來,再讓其他低收入群體住進去。這種“只租不售”的形式更能保證資金投入的長期效益。
“要大力發(fā)展公共租賃房,發(fā)展限價房,供給中低收入家庭。”顧云昌指出,不能光關注房價的概念,更要關注保障房的建設。
去年1000萬套保障性住房的構成是,廉租住房165萬套、公共租賃住房227萬套、經(jīng)濟適用住房110萬套、限價商品住房83萬套,以及各類棚戶區(qū)改造415萬套。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的比重遠高于經(jīng)濟適用住房。
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部長姜偉新去年10月27日也表示,“十二五”時期的保障性住房將重點發(fā)展公共租賃住房,特別是人口凈流入量大的大中城市要較大幅度提高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的比重。
“夾心層”住房問題亟待解決
樂業(yè)始于安居,“十二五”規(guī)劃中,3600萬套保障房承載了眾多家庭“住有所居”的樸素夢想。
“在住房問題上,政府不應該也不可能大包大攬。”汪玉凱指出,在資金投入有限的情況下,只能先保證確實沒有能力、靠市場解決不了的一部分人的住房。“十二五”規(guī)劃中講到了中低收入,也就是我們說的“夾心層”,在供應結構上應充分考慮他們的需求。
我國每年新增城鎮(zhèn)人口1500多萬,新就業(yè)職工和常住外來務工人員由于積累少、住房支付能力弱,幫助他們解決基本居住問題,對促進經(jīng)濟發(fā)展和社會穩(wěn)定十分重要。
顧云昌認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目標是使不同收入的家庭都能夠買得起、買得到,租得起、租得到和他收入相匹配的住房,“當然這個目標不可能一天兩天實現(xiàn),可能需要很長一段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