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碳指標分解初定廣東居首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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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改委已給各地發改委下發了“十二五”碳強度指標分解的初步方案,但這個方案目前尚未公開。“根據工作流程,這個分解方案基本上定了,整體上不會做很大的調整,至多會做一些細微調整!
國家發改委已給各地發改委下發了“十二五”碳強度指標分解的初步方案,但這個方案目前尚未公開。“根據工作流程,這個分解方案基本上定了,整體上不會做很大的調整,至多會做一些細微調整。”一位地方發改委的官員對記者表示。根據該方案,碳指標的分解方法主要參照了節能指標的分解,在節能指標分解方案的基礎上,略作細微調整,各地的單位GDP碳排放強度降低為10%-20%不等。
“從方法上來看,碳指標的這種分解方法還是比較科學的,至少避免了一刀切。”一位接近國家發改委的知情人士對本報記者解釋。
在指標分解外,如何考核也引人關注。“關于溫室氣體的監測和統計體系還沒有建立起來,所以如何考核將成為一個難題。”前述地方發改委的官員分析。
美國自然資源保護委員會能源與氣候變化高級顧問楊富強對記者表示,“由于減碳主要還靠節能,各地節能指標與減碳指標相差不大,一個退而求其次的方式就是看節能指標的完成狀況,節能指標完成了,減碳指標也就完成了。”
減碳目標分為七類
根據記者獲悉的分解方案,主要是在節能目標上,根據不同地區能源結構的特點,將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分為三類地區,分別做了調整,調整一至兩個百分點。
具體而言,第一類地區包括黑龍江、西藏和青海,其減碳指標與節能指標一致;第二類地區包括福建、廣東、四川和云南,其減碳指標比節能指標高二個百分點;第三類地區,也即其余的24個省市自治區,其減排指標比節能指標高一個百分點。
參照記者看到的《“十二五”節能目標分解方案的征求意見稿》,可以推算出各地的減碳目標,可以分為七類:廣東20%;天津、上海、江蘇、浙江19%;北京、河北、遼寧、山東、福建、四川18%;云南、山西、吉林、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慶和陜西17%;內蒙古、廣西、貴州、甘肅、寧夏、黑龍江16%;海南,新疆11%;西藏、青海10%。
“其中,節能幅度調整最大的四個省,其特點是在該地區的能源結構中,非化石能源的比例相對較高,例如廣東,核電比較發達,而另外三個省區是中國水電開發比較成熟,所以加兩個點難度不大。”楊富強分析。
以四川為例,公開資料顯示,到2015年年底,四川發電裝機容量將達到9030萬千瓦,其中水電裝機為7426萬千瓦,其水電比例將占到80%多,可見其非化石能源發展潛力很大,也即減排空間很大。
楊富強認為,而大多數省市自治區的能源結構調整比較難,考慮到化石能源結構的內部調整以及發展森林碳匯等多種減排措施,在節能之外另加一個百分點,也是比較合適的。
因此,前述接近國家發改委的知情人士對本報評論,“從分解方案來看,它較好地體現了國內各個地區之間‘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有利于各個地區根據各自的潛力、能力和責任,去創造性地完成國家整體的減碳17%的任務”。
考核將以節能指標為主
而能否完成17%的國家減碳任務,如何考核地方則是關鍵。
由于我國第一次將碳強度指標設置為約束性指標,考核方法和指標的分解一樣,不像節能減排指標那樣有“十一五”的經驗教訓可以參考和借鑒。因此,“這就需要經歷一個不斷探索的過程”。前述接近國家發改委的知情人士對記者說。
從科學性的角度來看,一個理想的方案就是,分別計算出2010年和2015年各地的碳排放總量,用這個數據去除以當地的GDP總量,兩者就行比較,看有無達到分解方案中設定的目標。
一位地方能源研究所的專家認為,這個方案目前還不大現實,因為“這需要很多基礎數據,比如2010年和2015年每個省的碳排放總量數據,而搜集整理這些數據,也即編制各地的排放清單,不但需要具備一定的監測和統計能力,還需要大量的基礎數據,而這些數據并非短期之內都能獲得”。
“減碳指標主要來自兩大塊,一部分是節能帶來的減碳,其貢獻率占到85%以上,另一塊是非化石能源使用帶來的減碳。”楊富強分析,“基于這種結構,減碳指標能否完成主要看節能指標,在考核節能指標的同時,督促地方發展非化石能源即可。”
“這是一個次優方案,但可行性很強,所以我預計,碳指標考核可能不會單獨做一套新的考核機制。”前述地方發改委官員評論。
這種看法也得到了前述接近國家發改委的知情人士的認可。他認為,對碳指標完成的狀況不必憂慮,“國家16%的節能指標定得并不高,因此各地碳指標的完成狀況大有可能超過其分配的任務。”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