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大力抓好農業生產,促進鄉村全面振興。如何推進鄉村振興,提高農村居民收入,縮小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全國人大代表、清華大學政治經濟學研究中心主任蔡繼明有自己的思考。
2021年我國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為2.5。蔡繼明認為,農民相對收入低、農村相對貧困人口多,根本原因是農業勞動生產力相對較低。農業勞動生產力相對較低的技術成因是戶均土地經營規模過于狹小。
蔡繼明建議,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實現城鄉土地產權同權化和資源配置市場化。具體而言,要賦予農村宅基地與城市宅基地同等的權能,盤活農村閑置宅基地,允許宅基地使用權流轉,縮小城鄉居民財產性收入差距。
蔡繼明表示,加快出臺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入市的政策,通過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將農村大量閑置的建設用地轉變為城市建設用地,通過增加城市建設用地供給降低地價,進而降低房價,最終降低農民工進城落戶門檻。
在振興農村產業,大力發展民營經濟方面,蔡繼明建議改善民營企業融資、投資、行業和市場準入等營商環境,加大民營企業產權保護力度,促進民營企業家和民營企業健康成長,為進城務工的農民提供充分的就業崗位。
“所謂城鄉統籌與融合發展,一方面人口、土地等生產要素要按照城鄉統一的要素市場進行配置,另一方面要在城鄉之間,以及城市戶籍人口和非戶籍人口之間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蔡繼明表示。
“十四五”時期,我國城鎮化率處在60%至70%之間,我國新型城鎮化建設取得了重大歷史性成就。我國農業轉移人口加快融入城市,常住人口城鎮化率和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分別超過60%和45%,順利實現了1億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落戶的目標。
不過,目前仍有2億多農業轉移人口沒有在城市落戶,部分已經落戶的還存在市民化質量不高問題,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仍是新型城鎮化的首要任務。蔡繼明建議,應該明確各級政府在解決農業轉移人口城市住房問題中的角色和定位,清晰界定各級政府的財權、事權和責任分配,強化各級政府在解決農業轉移人口住房問題中的主體責任,促使各級政府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加大農業轉移人口住房保障支出,增加農業轉移人口城市住房供給,確保各級政府住房保障職責和政策落實到位。
此外,要從農業轉移人口城市住房供給側發力,按照不同的農業轉移人口特點,分類、分步解決其城市住房問題,實現“住有所居,住有宜居”。多措并舉從需求端提高農業轉移人口的收入及購置、租賃住房能力,為其最終融入城市、實現市民化奠定經濟基礎。
蔡繼明還建議,要加強立法和監督管理。加快制定我國住房領域基本法律,適時出臺我國住房保障領域的法律法規,保障農業轉移人口的居住權益,提高住房保障政策的執行力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