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幣利率互換實現集中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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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財經日報》從銀行(行情專區)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上海清算所”)獲悉,2014年1月2日,人民幣利率互換集中清算業務在該所推出。所謂利率互換集中清算,就是在利率互換交易中引…
《第一財經日報》從銀行(行情專區)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上海清算所”)獲悉,2014年1月2日,人民幣利率互換集中清算業務在該所推出。所謂利率互換集中清算,就是在利率互換交易中引入上海清算所作為中央對手方,成為買方的賣方和賣方的買方,并由上海清算所來控制交易雙方的履約風險。因此,集中清算也叫做中央對手清算。
在試行開展人民幣利率互換集中清算業務的首日,上海清算所共處理15家金融機構提交集中清算的人民幣利率互換交易59筆,名義本金50.25億元。當日第一筆集中清算的人民幣利率互換交易,為工商銀行(行情股吧買賣點)和浦發銀行(行情股吧買賣點)提交的以FR007(行情股吧買賣點)為參考利率、名義本金5000萬元的利率互換交易。這也是我國第一筆納入集中清算的場外金融衍生品交易,標志著我國場外金融衍生品集中清算機制開始運行。
在2日舉行的新業務推出發布會上,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劉士余表示,中央對手方集中清算機制有利于提高場外衍生品市場的效率和透明度,保證金(行情股吧買賣點)融市場安全、高效整體運行,也是近年來國際金融監管改革的重要內容。人民銀行批準上海清算所開展人民幣利率互換集中清算業務,逐步構建我國場外金融衍生品集中清算業務的整體框架結構,是中國履行G20相關承諾的需要,也是進一步發展我國金融市場,特別是場外金融衍生品市場的內在要求。劉士余表示,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完善人民幣匯率市場化形成機制,加快推進利率市場化,同時提出鼓勵金融創新,豐富金融市場的層次和產品,這對中國金融市場發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給場外人民幣衍生品市場發展帶來更廣闊的空間。從我國銀行間市場發展情況來看,人民幣利率互換也是發展相對成熟、交易較為活躍、金融機構參與廣泛的利率衍生產品。人民幣利率互換曲線,也為我國部分金融產品定價提供了一定的參考。2013年人民幣利率互換交易金額近3萬億元。
據上海清算所董事長許臻介紹,90%以上的利率互換交易可以納入集中清算,現有的利率互換參與機構都可以申請參與集中清算業務。上海清算所還構建用于逐日盯市的利率互換收益率曲線,服務利率市場化。下一步,將逐步擴大該業務的市場參與者和產品范圍,進一步拓展中央對手清算機制,完善和健全本外幣、多產品、跨市場的中央對手清算服務體系。
在新業務推出首日的59筆集中清算業務中,41筆為存量交易,名義本金38.25億元;18筆為當日新達成的交易,名義本金12億元。第一筆新達成并選擇集中清算的交易,為中國工商銀行和南京銀行(行情股吧買賣點)達成的以Shibor-3M為參考利率、名義本金5000萬元的利率互換交易。當日參與集中清算業務活躍的前三家機構是:交通銀行(行情股吧買賣點)26筆,名義本金26.75億元;工商銀行16筆,名義本金13億元;興業銀行(行情股吧買賣點)15筆,名義本金12.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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