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錫明:利率市場化增加銀行營收壓力 應調降稅收
來源:人民網|瀏覽:次|評論:0條 [收藏] [評論]
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問題,有兩個重要問題需要加以認真考量:如何合理安排保費資金來源,其次,如何做好與相關監管部門的協調配合需要適度放開商業銀行業務限制,鼓勵金融創新隨著利率市場化進程…
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問題,有兩個重要問題需要加以認真考量:如何合理安排保費資金來源,其次,如何做好與相關監管部門的協調配合
需要適度放開商業銀行業務限制,鼓勵金融創新隨著利率市場化進程而推進。結合其他國家經驗和我國實際情況,三方面業務領域的限制有必要擇機加快開放步伐
從國際經驗來看,為盡快提高商業銀行的風險定價能力,都引入最優貸款利率制度。因此,有必要盡快研究如何在我國引入PrimeRate,著手建立市場化的貸款定價基準利率
不斷完善金融監管協調機制很重要。我國金融監管部際協調機制已經確立,未來應首先加強和優化金融監管協調機制,不斷完善金融監管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為防止利率市場化后銀行之間的惡性競爭,建議從監管上引導銀行差異化發展,以監管政策的適應性調整推動建立差異互補的良性金融生態
未來隨著銀行負債結構多元化,存款在總負債中的比例下降,存貸比監管的必要性也要隨之下降。長期來看,在銀行負債逐漸趨于多元化的情況下,建議逐步考慮弱化直至取消存貸比這一法律安排
未來銀行業盈利增速下降將會顯著降低其內源資本補充能力。目前我國銀行業稅負較高,具體表現在稅率較高、同時征收營業稅和所得稅、中外資銀行稅率不同等三方面問題。在未來銀行盈利增速顯著下降、資本補充壓力較大的情況下,適當降低稅負有利于增強銀行內源資本補充能力,緩解資本壓力
繼續深化金融改革,是未來一個時期我國提高金融資源配置效率、確保金融體系穩定、有效服務實體經濟和推動經濟穩健發展的內在要求。堅持以市場化為根本導向,利率市場化,將是未來金融改革的主基調。面對這樣的改革趨勢,金融機構如何應對?應該如何整體推進?怎樣理解已推出的一系列金融改革舉措?記者為此采訪了交通銀行董事長牛錫明。
按照市場機制建立存款保險制度
記者:最近,有消息透露,存款保險制度的設計已經基本完成,即將推出,如何理解這個政策?
牛錫明:隨著利率市場化改革的推進,銀行業金融機構之間的競爭將日趨激烈。市場化競爭必然有勝有敗,如何處置在競爭中倒閉的銀行,保護存款人的利益,是一個十分現實的問題。由國家財政為銀行提供隱性存款保險,既有悖市場經濟原則,也在實踐中難以實現。因此,有必要按照市場機制建立存款保險制度。這既可以有效地保護存款人的利益,又能使各類銀行在同一起跑線上公平競爭。同時,還應盡快出臺《金融機構破產處置條例》,形成以市場原則為基礎、安全、高效的市場退出機制和破產法律制度,規范金融機構的市場退出。
關于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問題,有兩個重要問題需要加以認真考量。首先,如何合理安排保費資金來源。在我國,國有控股銀行具有“大而不能倒”的特點,公眾認為國家絕對不會眼看著大銀行出現倒閉風險。因此大型銀行盡管也愿意建立存款保險制度,但很可能不愿意交納高額保費。而眾多小型銀行潛在風險較大,對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的積極性高,但由于其利潤低,保費對他們來說又是不小的一筆負擔。為解決這一問題,我認為,一是要建立風險評估體系,以便能夠準確、有效反映商業銀行風險程度;二是針對不同機構的特點合理設定差別化的保費,保證大小型銀行都能加入;三是考慮到商業銀行出資有困難,國家是否可以考慮使用銀行上繳的稅收資金設立存款保險基金。
其次,如何做好與相關監管部門的協調配合。盡管存款保險機構的主要職責是為存款提供保險、保障金融體系的穩定,但也具有一定的監管職能。比如,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就負有監管和消費者保護的職能,當一家銀行資本不足時,FDIC會向這家銀行發出警告。為了防止“政出多門”,發生監管重疊或者監管真空,必須加強存款保險機構與銀監會、人民銀行的信息交流和協調配合,必須建立起分工明確、權責清晰、相互共享的信息交流機制。銀監會主要負責檢查金融機構是否違法違規,人民銀行主要是檢查金融機構的財務狀況和流動性狀態,而存款保險機構主要是檢查金融機構中存款人的相關信息是否完備。
記者:是不是有了存款保險制度就夠了?
牛錫明:當然不夠。還需要適度放開商業銀行業務限制,鼓勵金融創新隨著利率市場化進程而推進。德國等國家的經驗也表明,全能化、綜合化經營是利率市場化時代商業銀行對沖利差收入下降的有效手段。我國目前主要實行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綜合經營也僅是在部分金融機構以試點的形式開展。商業銀行的業務限制較為嚴格,不僅不能從事證券、保險業務,在理財、托管等業務領域也面臨較為嚴格的限制,業務范圍相對較窄,這不利于銀行業應對利率市場化的沖擊。而且,從金融業之間融合發展和放松金融管制的趨勢來看,逐步放松銀行業務限制也是大勢所趨。
具體來看,結合其他國家經驗和我國實際情況,以下三方面業務領域的限制有必要擇機加快開放步伐。一是逐漸放開對銀行開展綜合經營的限制。綜合化經營可通過豐富金融服務內容,推動產品組合創新,拓展盈利渠道和優化資本配置效率等手段加快商業銀行的整體轉型,從而達到抵御利率市場化短期負面影響的目的。當然,不是所有的銀行都適合開展綜合經營。應對那些資本實力雄厚、資產規模較大的大型銀行開展綜合經營加以鼓勵和支持。二是借鑒當年香港在推進利率市場化的同時允許銀行合理提高服務手續費率的成功經驗,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并輔以適當的監管,允許商業銀行按照市場化原則自主確定服務收費標準,以增加中間業務收入。三是允許銀行在風險可控、合法合規的前提下創新理財產品發行,并在理財產品投資范圍、投資標的等方面予以適當拓寬。
引入最優貸款利率制度
記者:10月25日,人民銀行宣布貸款基礎利率(LoanPrimeRate,簡稱LPR)集中報價和發布機制正式運行。這也是為利率市場化推進作出的一項重要舉措吧?
牛錫明:是的。利率市場化需要盡快建立市場化的貸款定價基準利率。從國際經驗來看,為盡快提高商業銀行的風險定價能力,都引入最優貸款利率制度。PrimeRate是貸款市場化定價的重要基準。美國大多數消費信貸定價與PrimeRate緊密掛鉤,日本商業銀行貸款的標準利率是短期優惠貸款利率和長期優惠貸款利率,香港銀行貸款利率的主要參照利率是PrimeRate,印度2010年引入BaseRate體系。PrimeRate在各國銀行貸款定價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因此,有必要盡快研究如何在我國引入PrimeRate,著手建立市場化的貸款定價基準利率。
對此,有兩個問題需要研究。其一是最優貸款利率如何選定。最優惠利率是商業銀行向其信用最佳客戶提供貸款的利率。在我國,銀行青睞的優質客戶往往就是大型國有企業,國有控股的背景是重要影響因素,一些經營規范、資信良好的民營企業也較難獲得低利率貸款。二是最優貸款利率和貸款基準利率之間的關系問題。理論上講,當貸款利率上下限完全放開且最優貸款利率機制建立后,貸款基準利率已經沒有存在的必要了。但從我國的實際情況來看,考慮到在初始階段最優貸款利率可能并不會被普遍接受,以及部分小型銀行的定價能力沒有及時提高,二者并存一段時間仍有必要。
此外,還應發揮好大型銀行在市場化定價中的重要引領作用。例如,香港的匯豐、渣打、中銀香港三大發鈔行發揮定價中樞的作用,各地的大型銀行普遍在維護市場秩序方面發揮了中流砥柱的作用。因此,我國大型銀行應成為市場化定價體系的引領者和穩定器,中型銀行則應加強重點業務定價管理,提高風險定價能力,小型銀行則應建立市場跟隨的定價體系,加強自律管理。
進一步優化金融監管,差異化監管,差異化發展
記者:過去,利率由主管部門確定,如果利率市場化,對銀行的監管應作出怎樣的改變?
牛錫明:的確,不斷完善金融監管協調機制很重要。我國金融監管部際協調機制已經確立,未來應首先加強和優化金融監管協調機制,不斷完善金融監管部際聯席會議制度。一是在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基礎上,考慮建立常設的金融監管協調委員會并強化其權威性,由國務院分管領導出任委員會主席,成員為“一行三會”、財政部、發改委。二是加強信息共享和交流機制的建設。金融危機的爆發再次證明,面對復雜創新和業務交叉,任何一家監管機構單靠自身占有的信息量都遠不能滿足監管要求。監管機構必須聯合建立信息平臺,加速信息傳遞,保證溝通及時暢通。三是理清權責關系和監管協調流程,建立金融監管協調監督和爭議解決機制,對監管行為進行監督,有效處理監管爭議。四是在我國已經事實上存在金融控股公司的情況下,加緊研究、盡快完善對金融控股公司進行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減少該類機構的監管真空和監管重疊。五是大力培養復合型監管人才,為更好地開展金融監管協調提供有效的智力支持。
記者:利率市場化后,是否會出現不良的市場競爭,對這樣的情況應如何監督?
牛錫明:為防止利率市場化后銀行之間的惡性競爭,建議從監管上引導銀行差異化發展,以監管政策的適應性調整推動建立差異互補的良性金融生態。對大型銀行,應以防范系統性風險為目標,保持監管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降低大型銀行轉型期的監管壓力,引導其加大金融創新力度,深入推進綜合化經營和國際化經營,建設一批具有良好品牌形象和國際競爭力的大型商業銀行。對中型銀行,應在風險可控的情況下,對精細化、專業化、特色化銀行的資本充足率、存貸比、不良貸款率、存款準備金和業務資格及市場準入等方面給予一定優惠,鼓勵中型銀行選擇合理的市場定位,提高可持續發展能力和競爭能力,真正實現其自身價值,而不是盲目地隨波逐流,追大求全。對小型銀行,同樣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對其服務科技型小企業、農村金融、社區銀行等在資本充足率、存款準備金率、市場準入等方面予以特殊照顧,加快社區金融服務組織體系建設,促進地方中小商業銀行更加專注于本地社區居民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
建議對政策類業務和商業性業務實行差別化監管政策。考慮根據不同銀行的服務領域或社會價值,對其進行經濟收益和社會效益的綜合評估,引導金融資源合理投放。如對國家性、政策性和戰略性重點項目應降低風險權重和貸款集中度要求,引導其加強服務國家戰略的能力;對專門服務于農村地區的銀行,可通過再貸款、再貼現等方式降低其資金成本,保持其市場定位。
逐步弱化直至取消“存貸比”這一法律安排
記者:過去,銀行的生存很大一塊是來自于存貸比,利率市場化實行后,銀行的存貸比將面臨擠壓,如何考核銀行呢?
牛錫明:在外匯占款增長放緩、金融脫媒步伐加快、利率市場化實質性推進和貸款新規實施等因素的綜合作用下,銀行發展存款業務的困難與日俱增。部分銀行的存貸比持續處于高位,加大了銀行流動性管理的壓力,也增加了銀行的負債成本。在存貸比時點考核下,銀行為了滿足監管要求在季末、年末加大存款吸收力度,造成存款市場大幅波動。未來隨著銀行負債結構多元化,存款在總負債中的比例下降,存貸比監管的必要性也隨之下降。從國際經驗來看,很多銀行的存貸比在100%以上,但因為有很多其他負債來源,銀行并未出現流動性困難。而且,未來各個機構資產負債結構的差異將更為明顯,而這一點在存貸比指標中也難以得到反映。考慮到存貸比指標仍有一定的適用性,且屬于法律規定,在當前這一監管指標暫時難以取消的情況下,可以研究對該指標加以改進和優化。建議對同業存款來源進行細分,將部分較為穩定的同業存款納入一般存款口徑進行管理。長期來看,在銀行負債逐漸趨于多元化的情況下,建議逐步考慮弱化直至取消存貸比這一法律安排。
與此同時,應優化不良貸款核銷制度。國務院《關于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中明確提出擴大銀行不良貸款的自主核銷權。目前我國商業銀行不良貸款余額約5400億,不良貸款率不到1%,貸款損失準備近1.58萬億元,撥備覆蓋率高達292%。目前的問題是,不良貸款占用的資本無法釋放,降低了銀行資本的利用效率,不利于銀行進行逆周期風險管理和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盤活存量受阻,資產質量和利潤水平難以真實反映,不利于長遠發展和綜合競爭能力的提高。
建議進一步放寬不良貸款核銷條件。包括簡化相關審核材料要求,梳理和消除部門間規則沖突,統一核銷稅前列支條件。比如,財政和國稅部門相關核銷政策存在不一致。部分小微企業不良貸款符合財政部《金融企業呆賬核銷辦法》呆賬核銷條件,但卻不滿足國稅部門稅前抵扣條件。
長期來看,建議逐步取消核銷的外部監管,賦予商業銀行完全的自主核銷權利。以培育和提高商業銀行自擔風險、自負盈虧的責任意識,樹立依法合規的經營理念,同時進一步提高銀行經營效率。
合理調降銀行業稅收負擔
記者:利率市場化之后,銀行息差收窄,銀行的增收能力會有怎樣的走勢?作為銀行的管理者,你有怎樣的建議?
牛錫明:未來受利率市場化的影響,加之經濟下行、金融脫媒、行業競爭、資產質量變化等帶來的壓力和挑戰,我國銀行業將告別利潤高增長時代,從而進入平穩發展時期。預計未來銀行盈利增速將下降到與我國經濟增速相近的水平,大致在7%—8%,從而不再具有遠超GDP增速的超額利潤增長。來自凈利潤留存的內源性融資,一直是我國銀行業補充核心資本的主要渠道。據測算,2010年和2011年,上市銀行增加的1.5萬億元核心資本中,近1萬億元來自凈利潤(包括未分配利潤轉增資本、盈余公積和一般風險準備),占比60%以上。因此,未來銀行業盈利增速下降將會顯著降低其內源資本補充能力。
短期內銀行業務模式難以迅速從高資本占用轉為低資本占用,內源資本補充能力下降,外源融資又會受到資本市場承受能力的限制,未來銀行資本補充壓力會很大。在此情況下,應通過降低商業銀行稅收負擔來增強內源資本補充能力。
目前我國銀行業稅負較高,具體表現在稅率較高、同時征收營業稅和所得稅、中外資銀行稅率不同三方面問題。在未來銀行盈利增速顯著下降、資本補充壓力較大的情況下,適當降低稅負有利于增強銀行內源資本補充能力,緩解資本壓力。在利率市場化條件下,盡管由于利差收窄而導致銀行盈利顯著下降,但在信貸保持平穩增長、貸款利率水平有可能上升的情況下,銀行營業收入仍會保持平穩增速。
但是,由于營業稅是按照總營業收入來征收,在營業收入平穩增長和盈利增速明顯下降的情況下,銀行稅負反而會進一步加重,因此仍以原來的稅率征稅似顯得不盡合理。為此,應適當降低所得稅率(目前為25%),逐步向國際銀行業靠攏(目前瑞士、荷蘭、比利時等歐盟國家的商業銀行實際稅率已經降低到20%以下)。從國際經驗來看,對金融業課征的流轉稅稅負都比較低,甚至沒有;而我國對金融業征收營業稅,建議適當逐步降低營業稅率(目前為5%);并逐步統一內、外資銀行的稅收制度(許多外資銀行可以享受15%甚至7.5%的所得稅率),促進公平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