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資者可持人民幣投資境內金融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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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央行下發了《中國人民銀行(行情專區)關于境外投資者投資境內金融機構人民幣結算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境外投資者經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批準,按有關法律規定投資境內金融機構,可使用…
日前央行下發了《中國人民銀行(行情專區)關于境外投資者投資境內金融機構人民幣結算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境外投資者經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批準,按有關法律規定投資境內金融機構,可使用人民幣投資,具體包括新設、增資、并購、參股、股權轉讓、利潤分配、清算、減資、股份減持或先行收回投資等。
這意味著人民幣的回流渠道在進一步擴大。無獨有偶,近期央行也與多家海外央行簽訂貨幣互換協議,意圖擴大人民幣在境外市場的使用。一系列的跡象表明,人民幣國際化的步伐正在穩步邁進之中。
人民幣回流渠道進一步擴大
通知規定境外投資者經金融監督管理機構批準,投資境內金融機構時可使用人民幣投資,具體包括新設、增資、并購、參股、股權轉讓、利潤分配、清算、減資、股份減持或先行收回投資等。
而目前境外投資者投資我國境內金融機構的量有多大?
據外匯局最新統計數據,2013年第二季度,境外投資者對我國境內金融機構直接投資凈流入4.42億美元,去年全年則為50.74億美元。而這個統計口徑僅是指境外投資者對我國境內金融機構的股權投資,且這種股權投資使直接投資者在直接投資企業中擁有10%或以上的表決權。也就是說,境外投資者投資境內金融機構的實際金額要更多。
“雖然這個金額并不大,但是無疑為人民幣回流又開了一個小口子,拓寬了境外機構人民幣資金運用渠道。”一位國有大行人士評價。
通知指出,境內結算銀行在為境外投資者辦理人民幣投資境內金融機構業務時,應按照《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境外機構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銀發〔2010〕249號文印發)等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規定,為境外投資者、境內金融機構開立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
其中,除境外投資者將利潤分配、清算、減資、股份減持或先行收回投資所得人民幣資金匯出境內外,其余業務均按照專戶專用原則,開立專用賬戶存放相關資金。
積極推動人民幣在境外使用
一面是擴大人民幣的回流機制,另一面則是擴大人民幣在境外市場的使用。
據上證報記者初步統計,從9月至今的一個多月的時間內,央行先后與4家國家或地區央行簽訂合計人民幣4555億元的貨幣互換協議。
其中規模最大,也最引市場關注的是10月9日與歐洲中央銀行簽署的規模為3500億元人民幣/450億歐元的中歐雙邊本幣互換協議,旨在為雙邊經貿往來提供支持,并維護金融穩定。互換協議有效期3年,經雙方同意可以展期。
此前央行副行長易綱介紹,近年來,央行與多個東盟國家簽署了雙邊本幣互換協議,總額達14000多億元人民幣。
下一階段我國央行還會繼續加強與東盟的貨幣領域合作,為貿易和投資提供便利。
人民幣國際化步伐穩步邁進
由此可以看出,盡管央行在公開場合很少提及人民幣國際化,但是人民幣國際化的步伐事實上卻正在穩步邁進之中。
“十二五”金融規劃中曾明確指出,“十二五”期間要堅持實需為主、先易后難、強化監測、風險可控原則,推動人民幣跨境使用。做好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工作,穩步擴大跨境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業務,支持境內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境外項目人民幣貸款業務,逐步開展個人人民幣跨境結算業務,探索建立人民幣對外債權債務管理框架,不斷拓寬境外機構人民幣資金運用渠道。
分項來看,這些工作無一不在穩步推進中。以跨境貿易、跨境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業務為例,2013年8月以人民幣進行結算的跨境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及其他經常項目、對外直接投資、外商直接投資分別發生2242億元、1279億元、213億元、277億元。
而上海自貿區也被一些分析人士認為是推進人民幣國際化的積極嘗試。瑞穗證劵亞洲公司董事總經理、首席經濟學家沈建光日前指出,人民幣國際化應是上海自貿區建設的核心使命。上海自貿區的改革體現了前所未有的開放性,是加速推進人民幣國際化的重要嘗試,有助于為全國金融改革與人民幣國際化積累經驗,促進人民幣早日成為全球儲備貨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