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訴奧巴馬首審無果 稱如不受理將繼續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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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11月29日凌晨1時30分,原告三一集團方面的6名律師與被告奧巴馬和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CFIUS)的1名律師,走出了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地方分區法院就在之前2個小時,他們上演了一場唇…
美國法官艾米?杰克遜沒有當庭作出接受或撤銷該案的判決,此案是否能在該法院立案目前還是未知數。
三一集團副總經理吳佳梁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我們將等待最終的判決結果,希望法院做出合情合理合法的判決,如果該法院不受理此案,我們將做好必要準備,向更高一級的法院上訴。”
“唇槍舌戰”2小時
29日凌晨,三一集團關聯公司RALLS公司的6名代理律師來到美國哥倫比亞聯邦地方分區法院,美國司法部的律師麥克埃爾文代表美國總統奧巴馬和CFIUS出庭。
庭審主要圍繞美國國會是否賦予了美國政府及奧巴馬相應權力,以及他們的實際行為是否違憲進行辯論。
在本案中,RALLS公司指控美國總統奧巴馬超越了行政權力,直接制止該公司在美國的投資活動。而辯方則堅稱,由于該公司的活動涉及到美國“國家安全”,因此予以制止合情合理。
控方律師稱,奧巴馬命令關閉該公司風電場且不提供解釋的做法違憲。Ralls公司律師稱,在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接到命令,稱涉及國家安全,不知這是因為地址原因還是設備原因,或者是風塔的高度,不知道問題到底出在哪里?
Ralls堅決否認收購項目公司或開發風場是試圖或將會增加對美國國家安全的威脅,也沒有任何相關證據證明那樣的意圖或影響存在。
杰克遜法官在庭審過程中,詢問辯方律師麥克埃爾文,稱原告方關心的一個重要問題是至少自己應該知道被拒絕的原因,在未來才知道應該怎么做。同時也質問原告方,美國有很多地方可以試運行該公司的風機,為何非要選擇在海軍設施旁?
中國跨國訴訟專家郝俊波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說:“2個小時的庭審,雙方展開了激烈的辨論,而法官也沒有表現出很強的傾向性。”
Ralls方面表示,出庭僅僅是為了爭取一個在法庭上解釋自己遭遇的簡單機會。
法院未當庭判決
在杰克遜法官面前,雙方律師對美國政府借口缺少司法權而主張撤銷RALLS公司起訴奧巴馬的案件,進行了辯論。
代表司法部的律師麥克埃爾文向法官表示,奧巴馬的總統令涉及中止或禁止外國收購時,不屬于司法裁判范圍,因為相關的法規明確地說明總統依照本法案作出的決定不受司法審查,就是法律明文規定不受司法審查,因此法庭沒有司法審查權。
三一集團美國風電項目訴訟案律師夏廷康認為,如果總統做出的相關命令超越了相關法規授權的范圍,超越法律授權范圍作出的決定,應該也必須受到法庭的司法審查和監管。比如說,法律規定了總統有權暫停并且限制或取消一個特定的項目,但是,奧巴馬總統在對三一集團在美通電項目的命令中不但取消了項目,而且對三一集團在美的風力發電機的進一步的使用和銷售都提出了限制,這就超出了法案的范圍。
在經過長達2小時的聽證會后,杰克遜并沒有做出接受或撤銷該案的決定,當庭沒有作出判決意見,需要對該案做進一步的評估。
吳佳梁稱:“這說明了法官很重視這個案子,我們會等待最終的判決。”
“不能當庭審判也說明了問題。”郝俊波說道:“美國法官效率一般很高,像這樣關于管轄問題的庭審是比較簡單,法院應該當庭就能做出判決,如果法院在這個問題上都需要再三斟酌考慮,說明這個案子的確對美國法院具有一定的挑戰性。”
如不受理 三一將繼續上訴
“如果不受理,我們已經做好應對的方案,我們會向更高一級的法院上訴。”吳佳梁說道。
郝俊波分析,這個回合的結果不外乎兩種:要么認為法院有管轄權案件繼續審理,要么是裁定這個法院無權管轄而駁回案件。如果庭審后法官認為本法院沒有管轄權,三一仍可選擇向上級法院提起上訴。
如果法院認為自己有管轄權而裁定繼續審理,則此案會進入第二回合。郝俊波稱,在第二回合,被告可以提出自己的理由申請法院解散本案,而原告則需要據理力爭說服法院繼續審理。
“根據我的經驗,一般來說,原告在第一回合取勝的概率稍大,因為法院一般會認為自己有權利審理。而第二回合相對來講更復雜,對原告來講也更難因為被告可以援引的理由會比較多。不過越往后,因為情況更復雜,結果更難預測,所以原、被告雙方調解的意愿會更強。”
Ralls公司稱,如果法院不受理此案將為美國法治樹立一個危險的先例,并極大地削弱聯邦法院審核違反憲法及其他非法政府行為的獨立性。
此次向美國總統的高調挑戰卻將成為一個里程碑,標志著中國公司在海外投資策略上正越發強有力。專家普遍表示,此案的象征意義更大,是中國對美國歧視中企行為的一次指控。
郝俊波說:“不管本輪庭審結果如何,我相信三一應該不會止步于此,鑒于此案的意義,充分利用法院的程序規則就能將效果最大化。此案反映了中國公司自信自己并沒有做錯任何事情。它的重大意義凸顯在這種心理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