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出臺稀土指令性生產管理辦法
來源:中國證券報 |瀏覽:次|評論:0條 [收藏] [評論]
為了加強對稀土開采環節的管理,工信部28日下發《稀土指令性生產計劃管理暫行辦法》。《辦法》明確,禁止無計劃企業從事稀土生產,堅決依法關閉違法違規企業;對于超計劃生產的企業,將由省級…
為了加強對稀土開采環節的管理,工信部28日下發《稀土指令性生產計劃管理暫行辦法》。《辦法》明確,禁止無計劃企業從事稀土生產,堅決依法關閉違法違規企業;對于超計劃生產的企業,將由省級工業主管部門依法責令其停止計劃管理產品的生產,并核減下年度計劃。
這是繼2007年稀土生產納入指令性生產計劃管理后,工信部首次編制《稀土指令性生產計劃管理暫行辦法》。
“《辦法》較原來的工作更有可執行性,對于一些問題的處理也更加細化。”工信部一位人士告訴中國證券報記者。
根據《辦法》,工業和信息化部根據國內外市場需求和本年度計劃執行情況,商有關部門提出下一年度稀土開采、生產和進出口總量計劃等,報國務院批準后納入國家國民經濟發展計劃。企業未獲得計劃指標,不得從事稀土礦產品和稀土冶煉分離產品的生產。
《辦法》要求,省級工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無計劃生產企業的清理,堅決依法關閉違法違規企業,禁止無計劃企業從事稀土生產,并配合國土、環保、工商、稅務、安監等部門,依法予以處罰。
同時,對超計劃生產的企業,由省級工業主管部門依法責令其停止計劃管理產品的生產,并對企業進行警告,核減下年度計劃。
為了將稀土資源開發、投資管理以及出口等環節統一管理起來,從2007年開始,國家稀土生產計劃將由指導性調整為指令性。“稀土行業計劃管理是個多方位的管理,需要一系列的政策來配合,《辦法》只是計劃管理的一部分。”工信部有關人士指出。
據了解,今年首批稀土指令性生產計劃已經由各省下發到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