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立法解決中小企業發展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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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沈陽市人大常委會8日上午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鼓勵擔保機構開展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業務,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風險補償制度,市財政預算安排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等一系列促進中…
記者從沈陽市人大常委會8日上午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鼓勵擔保機構開展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業務,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風險補償制度,市財政預算安排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等一系列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沈陽市地方性法規,經批準將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據沈陽市人大常委會秘書長張寧介紹,沈陽市目前已擁有中小企業27萬多戶,從業人員達270萬人,占全部從業人員的75%。中小企業實現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的75%,實現稅收占全市稅收的70%。但在發展過程也面臨稅收負擔重、創業門檻高、融資渠道不暢、服務體系不健全等諸多問題。為改善中小企業的經營環境,市人大常委會立法制定沈陽市首部《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條例》,該《條例》在政府部門職責分工、財政資金扶持力度、中小企業自我建設和完善及合法權益保護等方面,作出具體的規定,使之有法可依。
《條例》在資金支持上規定,市和縣(市)人民政府應當在本級財政預算中安排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并根據地方財政增長情況適當增加。鼓勵金融機構對符合國家和省市產業政策的中小企業給予資金支持,開發中小企業信貸產品。鼓勵小額貸款公司、金融租賃公司等機構依法為中小企業提供金融服務。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風險補償制度,市和區、縣(市)財政每年應當在預算中安排擔保機構貸款擔保風險補償專項資金,對為中小企業提供貸款擔保的信用擔保機構給予風險補償。同時,引導中小企業通過股權融資、項目融資、債券融資、租賃融資等方式拓展融資渠道。
《條例》在創業扶持方面規定,具有本市戶籍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大中專畢業生、外出務工返鄉創業人員、軍隊退役人員、軍人家屬或殘疾人,在本市自主創業或者合伙經營,均可向戶籍所在地的就業服務機構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對于從事微利項目的,由政府按照規定給予貼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