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串通漲價”最高罰款500萬引震動
瀏覽:次|評論:0條 [收藏] [評論]
繼貴州、安徽等數省之后,陜西省也將“政府之手”伸向了市場價格。 陜西省物價局近日宣布,將于10月1日起,開始施行《陜西省價格條例》(下稱《條例》),《條例》對該省的價格干預、價格禁…
繼貴州、安徽等數省之后,陜西省也將“政府之手”伸向了市場價格。
陜西省物價局近日宣布,將于10月1日起,開始施行《陜西省價格條例》(下稱《條例》),《條例》對該省的價格干預、價格禁止行為及價格調控等提出了細化意見,而其中將對“串通漲價”的經營者處以最高500萬元的罰款,甚至可能吊銷其營業執照的處罰,已經在當地商家引起震動。
“物價漲得快,政府出于穩定考慮,對價格進行必要的干預,這我是贊成的,但我現在最怕的是,政府的手伸得太長,搞簡單的一刀切。”當地一家大型連鎖超市的負責人有些顧慮地說。
國家統計局的資料顯示,雖然目前全國均被物價暴漲困擾,但位居中國西部門戶的陜西省的物價漲幅,近幾年來卻連續高于全國平均水平。2010年,陜西CPI漲幅居全國第六位。
而哄抬價格、強迫交易甚至價格欺詐的存在,則讓陜西省的物價形勢有“雪上加霜”之勢。鑒于此,陜西省特意在《條例》中規定,經營者不得有推動商品和服務價格過快、過高上漲的行為,更不得利用對交易方不利的條件、環境,或者借助行政性權力等,強迫對方接受高價商品或者服務。
而對于可能存在的串通、操縱市場價格行為,陜西省則開出了“處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款或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的重罰。
此前,包括安徽、貴州、云南等全國十多個省、直轄市在內的地區,均已出臺與《陜西省價格條例》類似甚至內容基本相同的法規條例。
但《第一財經日報》記者了解到,作為宣稱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為依據,制定出的上述《條例》,卻在經濟學界與法學界引起不小的爭議。
“中國雖然現在走的確實是市場經濟,但與歐美等國有著很大不同的地方是,中國是市場主導型,政府的"有形之手"對經濟有著直接影響。”中歐陸家嘴國際金融研究院副院長劉勝軍說,針對價格的干預甚至管制,不少國家都曾經采用過,但成功的例子并不多,其中最大原因之一便是,政府對價格的過分干預,不僅可能導致市場定價的失靈,甚至也會對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產生影響。
劉勝軍因此認為,政府的價格干預,應該是緊急狀態下采取的緊急措施之一,但如果作為常態下的正常措施,則可能刺激政府對市場活動的過分濫權,最終增加權力的尋租與腐敗的機會。
“過度的干預,還可能衍生出另一個結果,即可能導致“選擇性執法”后果的出現。”曾因起訴“房產商牟暴利違反《價格法》”而知名的北京市問天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李雪森律師說:“以房產市場定價為例,最近幾年,經常有人舉報房價暴漲可能存在暴利,但你見過物價部門對這些行為進行干預嗎,即使有,也很少。”李雪森說,而在其他行業,諸如農產品、食用油等,稍有風吹草動,政府便高舉價格條例。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