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將全面實行商品住房銷售“一價清”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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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安徽省物價局消息,7月1日起,安徽省將全面實行商品住房銷售“一價清”制度,要求商品房銷售必須明碼標價,不得在標價之外再收其他費用,未經公示的,一律不得向購房者收取。在銷售價格上,…
據安徽省物價局消息,7月1日起,安徽省將全面實行商品住房銷售“一價清”制度,要求商品房銷售必須明碼標價,不得在標價之外再收其他費用,未經公示的,一律不得向購房者收取。在銷售價格上,必須到物價部門進行備案,實際銷售價格不得高于備案價格,3個月內不得兩次備案。也就是說,3個月內不得再次漲價。
“一價清”是指一套商品房只能有一個價格,而且要包含所有費用,合同成交價格之外不得收取任何其他費用。與商品住房配套建設的各項基礎設施,包括供水、供電、供氣、供暖、通信、有線電視、安全監控系統、信報箱以及其他屬于購房人所有的公共設施、公共設備的配套建設費用,均計入開發建設成本。
按規定,房屋交付和產權交易中,應當由購房者承擔的費用,應予公示。未經公示的,一律不得向購房者收取。對原項目規劃外另外追加工程(如天然氣、供暖等)而產生的費用,商品房經營者必須公示說明,并與購房者補簽合同,約定收費數額及收費方式。如無任何約定,不得收取費用。
安徽省物價局規定,房地產開發項目要在取得預售許可證或現房銷售備案后10日內,一次性公開全部準售房源,并嚴格按照申報價格明碼標價對外銷售。對已銷售的房源,要標示實際成交價格。
根據要求,各地物價部門加強房地產市場價格監管,不定期開展商品房明碼標價專項檢查,對群眾投訴和反映的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同時,堅決制止農村城鎮化建房過程中,向農民亂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