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安徽商品房銷售全部“一房一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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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合肥晚報報道,記者昨從房產部門獲悉,安徽省《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實施細則正式公布,從明年1月1日起實施。全省范圍內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實行一套一標。目前合肥商品房銷售已經實行…
據合肥晚報報道,記者昨從房產部門獲悉,安徽省《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實施細則正式公布,從明年1月1日起實施。全省范圍內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實行“一套一標”。目前合肥商品房銷售已經實行明碼標價,此次在全省推廣實施,有助于房地產行業的監管。
規定稱,明碼標價是指商品房經營者在銷售商品房時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本實施細則的要求公開標示商品房價格、相關收費以及影響商品房價格的其他因素。商品房經營者要在取得預售許可證或現房銷售備案后10日內一次性公開全部準售房源,并嚴格按照申報價格明碼標價對外銷售。
按照實施細則,商品房銷售應當公示交易及產權轉移等代收代辦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商品房銷售時選聘了物業服務企業的,商品房經營者應當同時公示前期物業服務企業名稱、服務內容、服務標準及收費依據、收費標準,以及機動車停車收費標準等。
另外,商品房經營者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銷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商品房經營者在廣告宣傳中涉及的價格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嚴謹。不得使用虛假或者不規范的價格標示、標價方式誤導消費者,進行價格欺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