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分配亂象層出 公民亟待公平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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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廈門市建設和管理局對外透露,廈門備受申請戶關注的近批次剩余房源分配方案正式出爐。此番廈門政府方面表示,島內房源安排的核心,希望能最大限度地體現公平。在此前的一周,廈門島…
8月29日,廈門市建設和管理局對外透露,廈門備受申請戶關注的近批次剩余房源分配方案正式出爐。
此番廈門政府方面表示,島內房源安排的核心,希望能最大限度地體現公平。
在此前的一周,廈門島內保障房分配引起了一場廣泛的輿論關注:公務員與廈大教師優先獲得,而一批等待許久的普通百姓,一直未獲得島內房源。
廈門市保障住房辦公室相關人士對本報記者表示,“為了確保保障房的分配正義,目前廈門將采取‘現房+期房’的安排方案,希望有更多房源能交付百姓手中。”
事實上,保障房分配的不公平不僅僅體現在福建廈門,近期,在海南海口、湖北武漢、首都北京、河南項城等大中城市均暴露出保障房分配不公的現象,尤其以保障房公務員連號、娃娃申請保障房、經適房搖號6連號等亂象層出不窮。
對于國家層面而言,將在“十二五”期間新建保障性住房3600萬套,到2015年前,讓2.18億個城市家庭中的近1/5,住上有政府補貼的住房。而離此還有3年期間,大批量的保障房將分配到百姓手中,如何實現公平,這提出巨大的挑戰。
8月29日,在復旦大學召開的“公共住房的未來”國際研討會上,中國房地產研究會顧云昌會長則認為,在住房的公平分配上,這更多的是法律層面上的問題。
“(保障房分配過程中)我們現在違法的成本很低,違法的成本高腐敗現象會大大減少。”顧如是表示,“這和我們政策沒有上升到法律體系,或者我們基層的執行力還不夠有關系,所以一定要法制加法治。”
這也引起了政府高層的重視,7月1日,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在全國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會議上強調,公平分配是保障房的“生命線”,分配不公會造成更大的不公。保障房不是過去那種福利房,要堅決防止不符合條件者獲得保障房。
廈門保障房樣本:曾經是全國的藍本
到了第五批保障房申請人中,被媒體爆出,分給公務員714套,社會申請977套,廈大403套。王朝暉也解釋說,這是根據從2008年到去年累積申請的各類人群數量進行分配的。
廈門保障房分配之不公引發了社會關注,但很少人了解,廈門的保障房曾是全國的樣本。
據了解,在廈門的保障房體系結構中,保障房房源包括保障性租賃房、經濟適用房和保障性商品房,以及廉租房。
8月29日,廈門當地政府透露,截至2011年12月31日,島內已申請且資格公示未選房的保障性租賃房申請家庭有5928戶,還有第七批經濟適用房和之前輪候的94戶申請家庭共478戶,第五批保障性商品房和之前輪候的86戶申請家庭共934戶。
據當地最新公布的數據,除了去年底已交付的,目前島內現有還積累剩下854套房源。而在建設進度上,當前廈門島內在建或近期將建的保障性住房共計4388套。已有的房源顯然不能滿足需求,廈門將采取“現房+期房”的安排方案。
根據最新方案,一部分申請者可以立即獲得保障房。目前,保障性租賃房可安排現房192套,經濟適用房可安排現房246套,保障性商品房可安排現房416套,缺口房源將以期房
方式從當前廈門島內在建或近期將建保障性住房的房源中安排。
廈門在靈活性的保障性租賃房的建設,一直是大于經濟適用房。廈門市保障住房辦公室主任王朝暉在接受本報采訪時曾表示,“經濟適用房是在1998年國家取消福利分房,實施商品化住房同時,就擬出了一個思路,經過10年的發展后,已經不適合廈門的實際情況。”
目前,廈門在近幾年的資金投入中,80%左右用于建設保障性租賃房、20%用于建設經濟適用房。
按照廈門2007年做出來的規劃,廈門要投入136億資金建設保障性住房,滿足4.5萬戶中低收入居民的需求,為此,廈門圈定了20個項目,總用地154萬平方米。大部分落實租賃房的體量,曾走在國家各個地方的前頭,也正是廈門等城市之后,保障性租賃房才獲得中央的肯定,決議在全國推開。
而隨著廈門多輪的申請,廈門保障房的運作也備受各界關注。到了第五批保障房申請人中,被媒體爆出,分給公務員714套,社會申請977套,廈大403套。王朝暉也解釋說,這是根據從08年到去年累積申請的各類人群數量進行分配的。
據本報了解,其中,公務員在2008年申請書有300份之多,此塊保障辦將房源分給建設局、機關事務管理局、國土局,再由他們進行分配。而社會申請在2008年之時相對較少,而在分配之時,便造成了這一爭議。
從2008年至今,廈門保障房覆蓋范圍涵蓋從低收入人群到“夾心層”、到公務員再到引進人才,一個群體對應一個政策文件,每個人群對應不同的申請條件,陸續出了5個左右的配售辦法(試行)。這意味著從收入較低者到教授都可以申請。但后者引起了爭議,在外界看來,保障房是用來保障收入較低者住房需求的,而不是針對引進人才等高收入群體。
地方保障房亂象層出不窮
目前,卻有公務員在拿到房子指標后公開在網上發布信息或讓中介公司代理出讓,轉讓費最高達30萬元。
雖然廈門的保障房的分配出現陰影,但是對于全國而言,這并不是典型的“不公”案例。在保障房分配進入集中期之時,地方部分官員、商人背景人士的謀私行為,一直存在。
其亂象在近幾年一直為社會所爭論。此前在2009年6月12日,武漢市搖中6個連號;7月29日,湖北老河口市搖中14連號。令輿論嘩
然。此后又有大量經適房內出現寶馬等豪車,150平米的大戶型經適房等等,政府的公信力一直遭受批評。
在首都北京,由于部委權力部門林立,這也為保障性住房的公平性提出巨大挑戰。2005至2009年,僅北京就有4736公頃土地被作為經濟適用住房用地,占總供地計劃指標的66%,但同期面向社會供應的經濟適用房只占市場總供應量的7%左右。
在河南,在6月18日,河南項城公布了當地經適房申購人員名單。經查,這份1256名(戶)的名單中,相當一部分申購人是當地公職人員,其中還有42名未成年人。其中一位最小的李姓男孩兒年齡還不到7歲。
在海南,8月也爆出住房分配的“丑聞”。海口市2009年開始修建近萬套公務員限價商品房,并以市場價三分之一的價格銷售給公務員。而目前,卻有公務員在拿到房子指標后公開在網上發布信息或讓中介公司代理出讓,轉讓費最高達30萬元。
華遠地產董事長任志強曾指出,住房保障的初衷是增進社會公平,維護低收入群體的住房權,但現行的住房保障制度沒有縮小反而擴大了收入差距,沒有減少反而增加了社會不公平,這種缺陷集中地表現在產權性質保障房尤其是經濟適用房上面。
保障房如何做到公平?
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也在此前的全國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會議上強調,要建立有效的糾錯機制,嚴肅查處騙租騙購、利用各種手段侵占保障房等違規違紀行為。
保障房顯然已經開啟了一個集中分配期,在“公平”二字在公眾視野中日益根深蒂固之時。在各個省份日益擴大的公共住房分配過程中,“透明”、“效率”等詞組,被不斷提及。
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也在此前的全國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會議上強調,要建立有效的糾錯機制,嚴肅查處騙租騙購、利用各種手段侵占保障房等違規違紀行為。
而如何做到保障房分配的公平公開公正,其信息的披露的法規化操作就非常重要,6月,住房城鄉建設部近日下發通知,在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12年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中,保障房的分配公開亦是信息公開的重點工作。
住建部此份通知亦對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信息公開、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開,并對信息公開的時限作出明確規定。
8月30日,河北召開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會議,副省長宋恩華透露,從9月份起,將從制度、過程、結果3個方面對各地保障房分配工作進行全面評估。
河北省提出的分配效率是,要確保保障性住房竣工驗收后3個月內實現分配到戶。其中,省政府將對分配入住實行目標責任管理,把“入住率”列入考核評價各市工作的重要內容。
8月,江蘇省住建廳對外發布了《江蘇省住房保障信息公開實施意見》,要求到今年年底,全省各市縣形成比較健全的住房保障信息公開制度,建設信息、分配以及退出信息全部公開,而且對公開時間作了明確規定。
江蘇要求,在年度建設計劃確定后的20個工作日內,相關信息必須公開,讓居民了解當年將建設多少套保障房、竣工多少套;每個新項目立項后的20個工作日內也必須及時更新項目清單。
此外,分配信息在每年6月30日前一次性公開,以后每個月后10個工作日內更新,公開內容包括申請人姓名、申請住房保障類型、登記日期等。退出信息也需要公開,內容包括原保障對象姓名、原租購保障性住房類型、套型面積等。據本報了解,江蘇省目前已將住房保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納入今年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巡查范圍,實行年度目標責任管理。
京滬創新樣本
劉海生透露,根據統計部門年初的抽樣調查,受訪居民中約有70%認可上海的制度設計情況。
各地的保障房分配創新也屢有突破,據本報了解,在北京,截至8月27日,北京共有逾37萬戶家庭通過了資格審核。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占全市住宅供地的50%以上,如此大的體量,對于首都在保障房的運作之中提出了更大的挑戰。
事實上在開春之時,北京就確定了未來將對于廉租房、經適房、限價房和公租房四類保障性住房的申請、審核及分配管理工作。進行“一表”申請,統一審核、分配。
此項試點已經在去年12月份之時朝陽區先行試點。申請家庭不再分類填寫申請表,而僅需填寫《北京市朝陽區保障性住房申請核定表》,審核時按照申請范圍最寬泛的公租房標準進行審核,然后再根據房源進行細分。
據悉,在通過審核后,申請家庭在輪候期間,可以先選擇公租房來過渡,待有了經濟適用住房、限價房房源后,在進行細致化的審核操作,確保百姓不用等房。
在上海的保障房建設與分配之中,近幾年運營下來,較少出現有爭議的負面信息。這對于一個2300萬人口,外來人口增多,且土地資源十分貧瘠的城市而言,經驗亦值得分享。
在前述國際研討會上。上海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長劉海生亦在會上分享了上海對于保障房的分配機制。對于上海而言,對于住房保障申請家庭實行街道和區兩級審核,兩級公示制度。到了2010年下半年,共有產權保障房制度在全市所有區縣鋪開,目前已經開展了三批受理工作。
劉透露,據統計部門年初的抽樣調查,受訪居民中約有70%認可上海的制度設計情況。
據悉,上海目前正在著力建立一套住房保障準入標準的動態調整機制,根據住房保障對象的基本居住需求,住房消費支付能力以及房源供應條件等因素。一般按照統計部門公布上年度城鎮居民年均可支配收入,通過系數調整,確定當年度住房保障家庭收入的可分配標準。
其中廉租房申請家庭調整系數控制在0.6左右,據測算可以基本覆蓋住房困難,但沒有住房消費能力的低收入家庭。共有產權保障房的家庭系數控制在1.5左右,除了上海戶籍中低收入困難收入家庭已經把取得戶籍的引進人才、青年職工等均納入了政策覆蓋范圍。
而合適的申請者,在進入審核階段之后,上海對于申請家庭的經濟狀況主要通過民政、人保、稅務、公安、交通、銀行、證監等部門信息綜合對比核查。
劉海生透露,上海目前保障房的運作也會出現一些問題,突出表現在住房保障對象對保障性住房的期望與實際可供房源的差距,主要因素是受到可用土地資源的限制,新建的保障房住房離中心城區逐漸偏遠,同時土地成本及需要配套建設的市政工程量增加,保障性住房建設成本逐漸上升,住房保障對象入住后的交通出行等生活成本也會上升。
對此,上海的做法是,重點關注就業和交通問題,同時加快推進大型居住社區的市政設施配套、解決就學、就醫等需要,促進新社區盡快成熟。
“上海的做法一直相對規范,”復旦大學住房政策研究中心執行主任陳杰表示,在運作中,很多方面都走在了全國的前列,更因為,聚焦上海的關注度,也非常之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