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出臺保障房管理新政 重拳出擊騙購騙租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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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近年底,隨著今年全國1000萬套保障房任務的即將收官,于2011年被分配近43萬套保障房任務的河南省,也開始感受到壓力。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近日獲悉,雖然截至今年10月底,河南省開工建…
接近年底,隨著今年全國1000萬套保障房任務的即將收官,于2011年被分配近43萬套保障房任務的河南省,也開始感受到壓力。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近日獲悉,雖然截至今年10月底,河南省開工建設各類保障性住房和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含貨幣安置)45.57萬套,開工率為101%,但與此同時,層出不窮的騙購保障房現象,也讓該省不得不持續加大監督力度。
來自河南省糾風辦的消息稱,目前已經發現有鄭州市85戶家庭提供虛假戶口騙購經濟適用房、開封30多人騙購經濟適用房27套、洛陽2077戶家庭不具備經濟適用房購買資格等一批問題。
在此次督查中,洛陽市的2077戶不符合條件的家庭被取消經濟適用房購買資格,其中8名提供虛假證明購買經適房的黨員干部受到黨政紀律處分。南陽市則對查出的10套違規經濟適用房,清退3套,7套補齊商品房差價,4人受到黨政紀律處分。
針對目前住房保障資格審查機制中存在的不完善,以及缺乏信息共享機制的問題,河南省于11月23日出臺的《關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若干意見》(下稱《意見》)規定,針對騙取保障性住房的當事人,除勒令必須退回外,還將當事人的行為記入住房保障誠信檔案,5年內不受理其城鎮住房保障申請。
針對不斷涌現的保障房申請、分配不公平現象,河南省則分別出臺了針對省轄市的“三審兩公示”制度以及普通縣(市)的“兩審兩公示”制度。
在“三審兩公示”制度中,河南省規定,除了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負責受理、初審并公示外,區級相關部門還將負責復審,省轄市政府住房保障部門則負責核準并公示。
今年7月發生的鄭州安置房“樓脆脆”事件,也讓河南省不得不重新審視對保障房質量的監管問題。
為吸取此教訓,河南省政府于上述《意見》中專門規定,要對保障性安居工程實行質量終身負責制、分戶驗收制和永久性標志牌制,并落實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監理制,加強工程監理和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及時糾正和查處工程質量問題。
本報記者同時從該《意見》發現,“十二五”期間,河南省將面臨更加艱巨的保障性住房建設任務。保障房建設總量將是2011年的近5倍。
為更好落實保障性住房建設任務,河南省政府在該《意見》中規定,對完不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城市,一律不得興建和購置政府辦公用房,同時,一律停辦商業開發土地供應手續,不得進行土地使用權的招標、拍賣、掛牌,并根據情況扣減下年度建設用地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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