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 據大眾日報7月5日消息,日前,青島市政府下發《支持“藍色藥庫”開發計劃的實施意見》,從項目支持、研發資助、平臺建設、基金設立、人才培育等五個方面提出支持政策。
在項目支持方面,青島將在國家層面爭取將“藍色藥庫”計劃列入科技部國家重點研發計劃,支持青島海洋生物醫藥研究院爭創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在省級層面爭取將“藍色藥庫”計劃列入省科技重大專項和省各類支持政策范疇,支持青島海洋生物醫藥研究院爭創山東省海洋生物醫藥科技創新中心和制造業創新中心。
在研發資助方面,推動海洋藥物研發機構與知名藥企開展合作,對與本地企業合作或落戶青島的海洋創新藥物合作項目,青島按照實際到位資金給予1∶1配套,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對即將進入臨床研究落戶青島的海洋候選藥物,按評價機構開展安全、藥效、藥理等試驗發生的費用給予50%補助,最高不超過800萬元。
在平臺建設方面,對青島海洋生物醫藥研究院新增藥物合成平臺給予4000萬元補助,對中國海洋大學動物實驗中心視進度給予支持,將這兩個平臺建設納入青島市與中國海洋大學共建內容,統籌研發資源和共建資金予以支持;青島海洋科學與技術試點國家實驗室支持海洋創新藥物篩選與評價平臺運維經費每年不少于500萬元,支持藍色藥庫技術創新工程經費4000萬元。
在基金設立方面,青島設立總規模50億元的“中國藍色藥庫開發基金”,首期募集2億元,推動國內生物醫藥產業基金來青投資支持“藍色藥庫”開發計劃,對海洋藥物研發實施從先導化合物發現到成果產業化的全鏈條投資支持。
在人才培育方面,對海洋藥物研發機構引進培養高層次人才和團隊,在申報省級人才工程時給予單列計劃;優先推薦海洋藥物研發機構申報國家各類人才工程計劃或專項,將青島市現有科技創新高層次人才團隊引進辦法、創業創新領軍人才計劃等政策向海洋藥物研發機構傾斜;對海洋藥物研發機構全職、柔性引進高層次人才以及高校畢業生、博士后等,按政策給予安家費等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