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前部長李毅中:壟斷行業競爭性業務要先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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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壟斷行業,并不是壟斷行業里所有的業務都是壟斷的,其中有一些競爭性的業務要首先開放,要以此為切入點。”昨日下午,全國政協常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工信部前部長李毅中在北京接受了…
“所謂壟斷行業,并不是壟斷行業里所有的業務都是壟斷的,其中有一些競爭性的業務要首先開放,要以此為切入點。”
昨日下午,全國政協常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工信部前部長李毅中在北京接受了包括《第一財經日報》在內的多家媒體采訪,論及政府職能轉化、混合所有制、國企改革等兩會熱點話題。
國企改革
職工持股試點要步步為營
記者:十八屆三中全會把推動國有企業完善現代企業制度作為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總思路。你認為,應如何正確把握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正確方向?
李毅中:(這項)改革已經進行多年,應該說大多數國企都已經與市場融合。
現存問題在三中全會中已經表述得很清楚,其中很重要的一條是壟斷行業的改革,企業內部轉換機制,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即使是一些上市公司也存在同樣的問題。
記者:國企改革過程中,應該如何防范國有資產的流失呢?
李毅中:在過去十多年的國企改革中,國有資產轉讓、出讓,總體來說方向是對的,但確實要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特別是賤賣。一方面,從國企自身來說,要進行國有資產審計、評估,要按程序進行,搞清賬目;另一方面,從中介機構來說,要公平公正,按照規則進行。確實要防止在混合所有制過程中再次出現一些暗中交易、暗箱操作等不規范行為。
記者:你對國企改革員工持股問題怎么看?
李毅中:這個問題放在十幾年前是比較復雜的。過去,優質資產重組、改制、上市、股份制,大量的企業辦社會、辦副業,這部分需要企業努力、國家支持才能扭虧脫困,在當時的背景下談員工持股不現實。但是,現在三中全會提出來混合所有制可以職工持股,是因為情況變了,經過十多年發展,國有資產質量有了很大提高,即使是當時沒有上市的,也在培育生產然后推向社會。企業辦社會,大部分也交給地方。現在國有資產狀況跟以前大不一樣了,包括職工持股、參股,控股也可以做,但要試點,要步步為營,不要一哄而起。
混合所有制
國資委在研究分類監管
記者:應該如何防范混合所有制的風險呢?
李毅中:混合所有制是股份制的一種形式,要把它和股份制放在一起思考。
我統計了一下,工業規模以上的企業有33萬多家,其中69%以上的企業已經實現股份化,其中有不少是混合所有制。所謂混合所有制就是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的混合,體現在形式上就是國有控制公司,有絕對控股、相對控股,還有一些參股不控股,這樣可以利用多種形式進一步深化國企改革。除了極少數企業,大部分應該都實現了股份制。在實現股份制之后,哪些要絕對控股,哪些要相對控股呢?據我了解,國資委也在研究要分類監管,這是一個重要思路。
記者:在控股問題上,許多民營企業家有擔心,你怎么看?
李毅中:我接觸過一些民營企業家,他們的確有一些顧慮。客觀來講,民營企業經過這么多年的發展,不乏一些已經脫穎而出、實力雄厚的企業。當然,更多的是一些實力并不很強的企業。民營資本如何進入,這需要國資委進行具體研究。
有這樣的說法,有些大公司、母公司資產很大,民營企業參股、入股后,股本很小,沒有話語權,更沒有決策權。這樣的情況下,是不是可以與下面的子公司、二級公司合資?這也是一個好渠道。還有一種說法,民營企業聯合起來設立一個民營基金,捆綁起來。總之,這方面需要進一步探索。
記者:引入民營資本有沒有一些標準或限制?
李毅中:多年前就提出,比如對石油、電信、電力、鐵道、金融、城市公共建設等非工業領域,包括國防工業,要逐步向民營資本開放,但這需要時間表和路線圖。
其中一個關鍵問題是,所謂壟斷行業,并不是壟斷行業里所有的業務都是壟斷的,其中有一些競爭性的業務要首先開放,要以此為切入點。比如,工信部對19個民營企業發放了移動通信業務的轉售牌照,這就是引入了競爭機制、市場化,以此作為電信行業向民資開放的切入點。
政府權力下放
第三方需自律與立法
記者:你如何理解經濟體制改革與政府轉變職能的關系?
李毅中:經濟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就是把政府管不了、管不好、不該管的事情盡量下放到中介機構,可以交給社會去辦,特別是讓協會購買服務,委托服務。另外一層含義是中央政府一些事項可以下放到地方政府,這兩個途徑是政府轉變職能的兩個方面。
記者:談到審批下放到第三方中介機構,現在不少企業反映感覺負擔更重,你怎么看待這個問題?
李毅中:這是另外的問題了。政府要轉變職能,協會、中介機構也要轉變。有些協會是政府機構演變而來,協會的不少成員也是公務員轉過來的,他們也需要轉變觀念,應該將自身看作是完全為社會服務、為企業服務的社會團體。同時,也要加強對協會的監管。
記者:在監管方面你有什么建議?
李毅中:首先是應該就中介機構立法,中介機構、協會的職能、職責、社會地位、權限應該有法律依據。在沒有立法之前,國務院有相關的規定,要有行業自律、行業規則。這項工作我們已經做了很多年,正在積極爭取。
記者:在引入監督方面你有什么建議嗎?特別是對于中介機構這種第三方的監督?
李毅中:根據現有的一些規定,政府對他們有指導和監督的職能,但更重要的是要接受社會監督,特別是企業、媒體、社會公眾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