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萬億城鎮化地方愛恨交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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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經濟日報》今日刊題為《25萬億城鎮化地方愛恨交纏》的評論文章,作者對城鎮化進程中風險的論述有參考意義,和訊網特摘編如下,以饗讀者。下文不代表本網站立場。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上周…
香港《經濟日報》今日刊題為《25萬億城鎮化地方愛恨交纏》的評論文章,作者對城鎮化進程中風險的論述有參考意義,和訊網特摘編如下,以饗讀者。下文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上周五結束后,有關新型城鎮化的部署,陸續下達到地方政府,對地方官員來說,新型城鎮化既是推不掉的政績,但吞下費勁,愛恨交纏呢!
“這個香餑餑難咽啊!”不少地方官員得悉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的詳情后,都不約而同有這樣的評語。這是由于習李高層對快將出臺的《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十分重視,對地方政府推進城鎮化有著嚴格要求,不僅對城鎮化發展質量、城鎮土地利用效率,以至生態安全方面,都有著明確的硬指標。
倡化解地方債風險卻挺發債
特別是新型城鎮化所需的龐大資金,也是以地方為主。習李高層一方面通過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著力防控債務風險,要把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作為經濟工作的重要任務,把短期應對措施和長期制度建設結合起來,做好化解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各項工作。
可是,在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上,關于地方建立城鎮化建設所需資金來源時,卻強調在完善法律法規和健全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基礎上,建立健全地方債券發行管理制度。即是說,習李高層既要求地方防控地方債風險,又提出通過發行地方債券,籌集城鎮化建設資金。這樣強人所難,但新型城鎮化卻勢在必行。
全國各地推進新型城鎮化,所需資金是一個天文數字。據國家開發銀行預計,未來3年內地城鎮化投融資資金需求量,將達到25萬億元(人民幣.下同)。地方政府財力有限,如果光靠財政資金來支撐新型城鎮化進程的話,無疑迫著地方政府盲目舉債,何能化解地方債風險呢?
引政府資金允民間資本參與
雖然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提出,建立多元化可持續的資金保障機制,尤其是要求地方政府開辟財源,建立相對健全的財政收入制度,包括完善地方稅體系、逐步建立地方主體稅種、建立財政轉移支付同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掛鉤機制,但須知道,現時在全國范圍內,不少地方政府“不務正業”,對促進實體經濟發展并不著力,反而大搞房地產,致使房地產相關收入,成為主要財政來源。因此,習李高層對此要撥亂反正,難度相當高。
除了龐大的建設資金外,對人的投資,也涉及高昂開支。據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目前內地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人均公共成本,包括政府為保障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而在各項公共服務、社會保障、基礎設施新擴建等方面所需增加的財政支出,人均約為13萬元。2030年前,預料將有近4億農民要市民化,即這方面總財政支出約52萬億元。農民成為城市居民未見其利,地方政府便須先行承擔巨額財政支出。
央行發功撐政策性銀行融資
當然,習李高層亦有著如意算盤,就是通過金融改革,特別是推進政策性金融機構改革,引導政府資金和民間資本參與城鎮化建設。
據悉,早在今年年初,央行下發的一份內部文件,即明確要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結合城鎮化發展的實際需求,加大對城鎮化發展中的基礎設施建設、產業發展等領域的金融服務,并點名支持國家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在風險可控的條件下,積極探索加大適合城鎮化發展的金融服務模式。
僅是未來3年,城鎮化25萬億元的資金需求,地方政府便有左右做人難之感,更何況以人為本的城鎮化,還有著“把城市放在大自然中,把綠水青山保留給城市居民”,“讓居民望得見山、看得見水、記得住鄉愁”等綠色生態要求。地方官員面對這責無旁貸的政績,怎能不愛恨交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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