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綱:不再實施強制結售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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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易綱16日表示,2011年起,企業出口收入可以存放境外,無須調回境內。因此,我國已不再實施強制結售匯制度,強制結售匯已是歷史概念。 易綱在《國家外匯管理局年報2010》…
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易綱16日表示,2011年起,企業出口收入可以存放境外,無須調回境內。因此,我國已不再實施強制結售匯制度,強制結售匯已是歷史概念。
易綱在《國家外匯管理局年報2010》中撰文表示,2010年,我國國際收支交易呈現恢復性增長。全年國際收支交易總規模為5.6萬億美元,創歷史新高;貿易、直接投資、外債等主要項目交易規模均達到歷史高峰。
易綱表示,截至2010年末,我國外匯儲備余額達2.85萬億美元。外匯儲備的增長,是我國在當前經濟發展階段下國際收支“雙順差”的客觀結果,與所謂的“強制結售匯”無關。強制結售匯制度是外匯短缺時代的產物,建立于1994年,當時要求企業的經常項目外匯收入,除國家允許開立外匯賬戶予以保留的外,均應全部賣給外匯指定銀行。此后,外匯局不斷放寬企業經常項目外匯賬戶開戶條件,提高賬戶限額。2008年,修訂后的《外匯管理條例》明確規定,企業經常項目外匯收入可以自行保留或者賣給銀行。2011年起,企業出口收入可以存放境外,無須調回境內。因此,我國已不再實施強制結售匯制度,強制結售匯已經是一個歷史概念。
他表示,2011年是“十二五”開局之年,外匯局將加快轉變外匯管理理念和方式,深化外匯管理重點領域改革,嚴厲打擊“熱錢”流入,積極防范跨境資金流動風險,進一步改進外匯儲備經營管理,促進國際收支基本平衡。
來源: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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