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擬對“太大而不能倒”銀行再設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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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歐洲金融業而言,“監管”依然是新一年的重大主題。 隨著泛歐金融監管體系于2011年1月1日正式啟動,歐盟新設的“三局一會”——歐洲銀行監管局、歐洲證券和市場監管局、歐洲保險與職業養…
對于歐洲金融業而言,“監管”依然是新一年的重大主題。
隨著泛歐金融監管體系于2011年1月1日正式啟動,歐盟新設的“三局一會”——歐洲銀行監管局、歐洲證券和市場監管局、歐洲保險與職業養老金局,以及歐洲系統風險委員會(ESRB)也應運而生。
不僅如此,據海外媒體昨日報道,為了保護公共財政不受未來金融危機影響,歐盟可能會授權各成員國的監管機構阻礙那些“太大而不能倒”的銀行推出新產品并限制其交易風險。
歐盟各國協作限制跨境銀行
根據彭博社獲得的草案內容,如果跨國銀行在危機中需要“額外的公共財政支持”,歐盟各國監管機構可對跨國銀行要求“改變其法律或運營結構”。這份日期為2010年12月的文件顯示,歐盟提出了“要求信貸機構限制其個別與總體的風險敞口”或迫使銀行“限制或暫停”某些活動的措施。
這些“太大而不能倒”的金融機構一度成為危機后“道德風險”爭議的焦點——由于相信沒有任何一個政府會任其倒閉,這些金融機構往往有更多動機冒更高風險,這正是所謂銀行“挾持”整體經濟的情形。
由于全球監管機構缺乏合適的工具與能力制定一個跨境協調方案,金融危機爆發后的大部分政府救助計劃不得不使用納稅人的錢。通過文件提及的其中一項政策選項,各國政府將擁有“法定權力”來“勾銷次級債務或將其轉化為股權要求”,同時還有權“按照酌情數額”對優先債權強制執行損失。
監管機構應當對借貸機構作出評估,并確保在危機中“重大職能部門可以依法、經濟地從其他職能部門拆分出來”。
“影子銀行”不容忽視
這類機構也被稱為“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即那些“由于規模、復雜度與系統相關度,其無序破產將對更廣范圍內金融體系與經濟活動造成嚴重干擾的公司”。
然而,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不只是銀行業才有”,金融穩定委員會(FSB)主席德拉基認為,今后兩年中,FSB將集中精力“不斷擴大監管范圍,把影子銀行部門最重要的行業納入監管”。
歐洲智庫Bruegel Institute研究監管問題的尼古拉斯·維讓認為,相比歐洲,美國在這方面做得最好:“他們針對所有金融機構進行監管,不管是不是銀行。在歐洲,我們總習慣于僵硬地劃分機構類型。”
由各國財長、央行行長與監管官員組成的FSB于去年10月表示,該機構將尋求各種方法為投資者支持那些陷入困境的銀行,包括迫使債權人承擔損失。FSB計劃在2011年中期之前完成這項工作。
作為歐盟的執行機構,歐盟委員會計劃最早于本周就提出上述措施。此后,歐盟委員會將向銀行、消費者,以及投資者就這些計劃征求意見,并于今年晚些時候向歐盟27國提交一項最終提案以供進一步討論。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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