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組合港管委辦與上海仲裁委達成戰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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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上海組合港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簡稱上海組合港管委辦)與上海仲裁委員會(簡稱上海仲裁委)簽訂《戰略合作協議》,雙方將在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等國家戰略中…
6月13日,上海組合港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簡稱上海組合港管委辦)與上海仲裁委員會(簡稱上海仲裁委)簽訂《戰略合作協議》,雙方將在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等國家戰略中加強合作,瞄準世界一流,增強發展動能,共同推動長江三角洲地區共建輻射全球航運樞紐,使長三角世界級港口群建設邁向更高層次。
上海仲裁委主任劉曉紅表示,服務是行業競爭的核心要素之一,作為港口群及其高端服務業的重要組成要素,仲裁業是海運軟實力的重要體現。仲裁以獨立、中立、保密、高效等特點,成為國際上最受歡迎和最為有效的商事爭議解決機制。航運方面爭議的特殊性和仲裁在解決爭議中快捷、靈活、專業等獨特優勢,決定了航運與仲裁的結合具有可持續的發展趨勢。
上海組合港管委辦主任徐國毅表示,仲裁與航運都具有“國際化”的共同特點,在經濟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國際航運中心基本都是國際仲裁中心。相比較民商訴訟,仲裁制度具有平等自愿、一裁終局,以及不實行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的特點,立足新時代,在我國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世界級的港口群需要世界級的仲裁服務,希望上海仲裁委能夠把優質的服務輻射到長三角,并通過航運擴展到全球。
上海仲裁委是中國首批試點設立的仲裁機構之一,其所屬的上海國際航運仲裁院在審理航運交通、物流運輸、海事海商、港口建設等方面積累的大量的經驗,為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作出了重大貢獻。上海組合港管委辦在交通運輸部和長三角三省一市人民政府的共同領導下,積極發揮區域港航綜合協調職能,在構建長三角世界級港口群、共建輻射全球的航運樞紐戰略任務中承擔著重要職責。通過簽訂《戰略合作協議》,雙方將建立更加緊密的合作機制,各自發揮在行業內的資源優勢,共同推進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和面向全球的亞太海事仲裁中心建設。
未來,雙方將從提升高端航運服務輻射能力、推進構建一流航運營商環境、加強航運中心建設理論研究以及加大一流航運人才培訓力度等方面深入合作,致力于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
延伸:上海組合港管理委員會根據《國務院關于同意上海組合港組建方案的批復》于1997年成立,時任總理李鵬同志題詞,時任副總理吳邦國同志出席成立儀式并為組合港揭牌。作為跨地區的港口集裝箱碼頭行政管理機構,上海組合港管理委員會負責長三角三省一市的港口協調和管理工作。辦公室作為管委會的日常辦事機構,圍繞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和長三角區域經濟一體化發展國家戰略,負責長三角做好組合港區域港航發展協調,協調推進長三角地區港口轉型升級發展,推動港航信息化建設,規范港航市場秩序,支持國家和省、市政府以及港航管理部門、港航企業發展決策,努力推進長三角區域港航事業更高質量一體化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