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字換社保:法國高福利制度“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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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國,對福利制度的改革似乎形成誰改革,誰下臺的政治規律。1995年,希拉克上臺伊始,提出社會保障拯救計劃。但政府的設想還未付諸實施,就引發了一場全國規模的抗議浪潮,許多改革計劃被…
1995年,希拉克上臺伊始,提出社會保障拯救計劃。但政府的設想還未付諸實施,就引發了一場全國規模的抗議浪潮,許多改革計劃被迫中止。
1997年,希拉克解散議會,提前舉行立法選舉,企圖強制推行改革。但選舉前,關于希拉克將在選舉獲勝后大幅削減福利經費、推行強硬改革路線的消息不脛而走,引起大批福利制度受益人的恐慌,結果左翼在選舉中獲勝,希拉克擬議中的改革尚未實施就胎死腹中。
正是在這種“政治詛咒”下,2012年法國大選幾乎無人提及對福利制度的深刻改革,僅爭論細枝末節,而回避真正的問題。
法國“搖籃到墳墓”的福利制度覆蓋全國99%的人,并且條分縷析覆蓋各個特定人群,由此造成的相互之間的“攀比”,也拉高了政府支付社會福利的成本;但如果不攀比,則又容易造成社會階層的分裂。
在高昂的福利支出面前,過去35年來,法國從未實現過預算盈余或平衡。有如養老金赤字已經成為法國政府的一大痛處。
由此,主要候選人薩科齊和奧朗德在經濟上是緊縮還是刺激的分歧,被大選舞臺上的聚光燈照著,分外顯眼。選民開始了“站隊”。
少人問津的福利制度
平等觀念恐怕在法國體現得最為突出。法國福利制度的核心理念是在生活順利時,所有公民都可享受到同等的、高質量的公共服務,例如教育和醫療;而在境況不好時,則可獲得必要的幫助以維持體面的生活,例如對失業的保障。
“在養老、醫療、家庭補助等方面,法國可以說是最為慷慨的國家”,法國社會科學高等研究院專攻福利制度的研究主任阿蘭·特拉努瓦(AlainTrannoy)稱。
特別是在醫療保險方面,不僅領薪者本人可享受,其配偶、子女及其贍養的老人也都能享受,這種連帶關系使醫保覆蓋了全體社會成員。但正是這種平等觀念,一旦對福利制度進行改革就會對社會沖擊巨大。
對退休年齡的爭論,是大選中唯一牽扯到福利制度問題。現任總統薩科齊在5年前承諾進行改革,但直到任期將要結束,才最終將法國的退休年齡從60歲升至62歲,在其間他抵住了多次百萬人游行抗議的壓力。
中左翼的奧朗德反而對不受歡迎的62歲退休制提出挑戰,稱連續工作41年者可以在60歲退休,其他退休條例還可以商榷。
即使如此,經合組織(OECD)的法國經濟專家巴拉日·埃格特(BalazsEgert)認為當下的討論有些枉然。“應該將退休年齡與壽命長度的變化掛鉤,就不需要每5年就爭論一下是否需要提高退休年齡。”
實際上,養老金的赤字已經是法國政府赤字的一個重頭。養老金的赤字已經達到100億歐元,這些全部都由政府發行債券來填補漏洞。
OECD的埃格特認為,要解決這個問題,最好是將退休年齡與法國人的壽命長度自動關聯,這將是一種“自然的過渡”。
對于社會福利來說,除了其可持續性,對人的激勵設計也同樣重要。在法國,年齡在50歲以下的勞動力失業后可領取2年的失業保障;50歲以上則可領取3年的保障。
盡管這種機制不至于讓人因失業而窮困潦倒,但卻沒有任何機制幫助失業的人提高其工作技能,擺脫在社會經濟底層的命運。這也部分造成社會階層的分裂。
誰來為高福利買單
優厚保障的背后是資金的支持。法國的福利保障一方面由企業和個人繳納,一方面靠公共支出支撐,這兩部分都對法國的經濟造成消極影響。
在企業和個人繳納方面,醫療保險和福利費用等非薪資勞工成本占到總成本的49%,比德國的28%幾乎高一倍,“這直接導致了法國的人力成本在世界上也是非常高的”,阿蘭·特拉努瓦說,“這本應該是此次大選最急迫考慮的問題,但是很遺憾,沒有候選人對此寄予重視。”
從1999年至2010年,德國單位勞工成本僅上升2%,而法國的升幅超過20%,這是因為法國通過促使薪資上升以刺激國內需求。2000年,法國每小時的人力成本比德國低8%,而今天則要比德國高出10%,德國聯邦統計局稱,2010年國內時薪平均為29.20歐元,比法國低12%。
這直接造成法國自2000年就開始一直為經常賬戶逆差,而在1990年代一直是保持順差,在法國2011年貿易逆差達到696億歐元,較2010年515億歐元的逆差大幅擴大,為歷史最高值。
歐洲有兩種典型的社會保障模式,一種是俾斯麥創立的德國模式,另一種是英國模式。德國模式以職業義務保險為基礎,只有就業者及其親屬方可享受,資金來源主要為按工資比例計征的分攤金;英國模式則面向全體公民,所需資金來自國家稅收,由國家統一管理,人人均可享受。
法國模式既有德國模式的經驗,又汲取了英國模式的某些特點,資金部分來自國家稅收,另一部分來自雇主和領薪者繳納的分攤金。
這造成一方面企業和個人的賦稅比例過高,削弱企業投資和個人消費的熱情。據KP摩根統計,法國對年收入超過10萬美元的個人賦稅比例要超過英國、丹麥和瑞典。
法國的大公司在進行產業轉移時呈現出與德國不同的路徑:法國往往將整個生產線轉移至低成本地區,而德國則部分轉移生產鏈,研發、企業策略和高附加值的部門仍留在德國。例如位列世界500強的法國企業施耐德每年僅有8%的營業額發生在法國本土。
埃格特分析稱這與法國的人力成本和賦稅負擔過大有關。而更令他擔憂的是,法國中小企業的稅收負擔還要大于這些大企業,“大企業可以通過將業務轉移至國外,或者優化納稅結構相對減少交稅的數額”。
另一方面,在過去35年來,法國從未實現過預算盈余或平衡。由于在經濟危機期間推出大規模經濟刺激計劃,預算赤字在近年來飆升至GDP的5.2%。
“這樣的赤字規模由兩方面原因造成,要么就是稅率過低,要么是支出過高,但法國稅收水平已經很高,所以問題可能出在支出方面”,埃格特稱。法國的公共支出占GDP的56%,遠高于OECD國家43%的平均水平,甚至比福利條件最好的瑞典還要高出6個百分點。
OECD就此給出的建議是,法國應該建立一套系統審視公共支出的效率和效果的機制,例如如何保持醫療福利的高水平服務,但同時加強其支出的效率。
一方面是企業賦稅過高,導致競爭力喪失,另一方面又是公共支出高漲,埃格特和特拉努瓦開出了相似的解藥:轉向英國模式,減少企業和個人繳納的負擔,增加對經濟增長影響較小的稅收渠道,“優先考慮環境稅和財產稅,增值稅次之”,埃格特建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