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浙江省臨海市發布《臨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試行)》,涉及購房補貼、估計貸款額度等12條措施。
《意見》顯示,臨海市將發放購房補貼。個人購買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的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的,分別按房屋成交計稅價格的1%和0.5%給予購房補貼。購買144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的,分別按房屋成交計稅價格的0.5%和0.3%給予購房補貼。
臨海市提出,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夫妻雙方均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調整到100萬元,單方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調整到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