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政,本次申領范圍為2014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洛陽城市區范圍購買新建商品房,在房管部門取得網簽合同,但尚未繳納契稅的購房者。且在2022年9月20日至12月31日期間繳納契稅,可認定為本次符合申領范圍的對象。
按照補貼標準,對符合申領范圍的對象,經審核無誤,按照繳納契稅總額20%的比例給予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