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山東淄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淄博市財政局、淄博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聯合發布關于對符合國家二孩、三孩生育政策家庭給予購房補貼的實施方案。
國家出臺三孩政策(2021年5月31日)以后,同一對夫婦按照國家生育政策生育三孩,在購房補貼執行時間內購買商品住宅的,以商品房買賣合同成交總價款2%的標準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30000元。對“二孩”家庭購買新建商品住宅實施補貼。
國家出臺二孩政策(2016年1月1日)以后,同一對夫婦按照國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在購房補貼執行時間內購買商品住宅的,以商品房買賣合同成交總價款1%的標準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20000元。據悉,以上購房補貼由房屋所在地區縣政府負責實施。享受補貼的家庭不重復享受,且每個家庭只能享受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