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揚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官網發布通知,在揚來揚人才、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符合申請條件的,貸款首付比例由30%調整至20%。此外,二孩、二孩以上(不含二孩)家庭申請公積金貸款,可在最高貸款限額基礎上分別上浮10萬元和20萬元。
通知如下:
一、適用對象
(一)在揚來揚人才
1.由市行業主管部門認定的國家級有關人才、省級人才、市級人才等三類在揚來揚人才。
2.取得博士研究生學歷或相應學位、取得碩士研究生學歷或相應學位、取得本科學歷或相應學位、取得大專學歷的四類在揚來揚人才。
(二)二孩及以上家庭
符合國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的繳存職工家庭。
二、政策內容
(一)降低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在揚來揚人才、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符合申請條件的,貸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調整至20%。
(二)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額度。
1.經市行業主管部門認定的國家級有關人才、省級人才、市級人才,取得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本科學歷或相應學位的六類在揚來揚人才,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符合申請條件的,單人最高貸款額度分別不超過我市單職工最高貸款限額的4倍、3.5倍、3倍、2倍、1.5倍、1.2倍;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可對照人才層次較高的一方,家庭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我市雙職工最高貸款限額的對應倍數。該項人才支持政策執行至2022年12月31日。
2.生育二孩、二孩以上(不含二孩)的繳存職工家庭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符合申請條件的,最高貸款額度可在我市最高貸款限額的基礎上分別上浮10萬元和20萬元。
3.雙職工申請貸款的,每人單獨計算貸款額度。
4.上述支持對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按照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有關規定,結合借款人的信用情況、還貸能力等綜合因素確定其具體貸款額度。
三、其他
1.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2.《關于住房公積金制度支持優秀人才實現住房保障的意見》(揚金管委﹝2012﹞2號)及《關于認真做好住房公積金制度支持優秀人才實現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揚金管﹝2012﹞76號)同時廢止。
3.以上政策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