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七年全國房企繳納土地增值稅近萬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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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房企“欠稅門”事件有關部門所做的表態,以及上市公司的澄清公告顯示,房企土地增值稅繳納情況與相關媒體的猜測相去甚遠。證券時報記者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布的數據推算,2007年至2013年10月…
就房企“欠稅門”事件有關部門所做的表態,以及上市公司的澄清公告顯示,房企土地增值稅繳納情況與相關媒體的猜測相去甚遠。證券時報記者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布的數據推算,2007年至2013年10月的近七年時間,全國房企繳納土地增值稅總額約9800億元。
來自國稅總局的數據顯示,2007年,全國土地增值稅收入同比增長74.3%,2008年增長33%,2009年增長33.9%,2010年增長77.6%,2011年增長61.4%,2012年增長31.8%,2013年1~10月的收入為2710.78億元,增長22.2%。
按2013年前10月土地增值稅具體數字倒推,自2007年至今,全國土地增值稅收入約在9800億元。
據Wind數據,申萬房地產行業分類的100多家上市房企2012年共實現銷售額為6964.82億元,應交土地增值稅款總額為170.28億元。
從上市公司營業收入增長與其所繳納土地增值稅增長情況來看,整體并不呈現正相關關系。從“招保萬金”4家A股上市的房地產龍頭企業過去4個年度的兩項數據分析,除了萬科每年所繳納的土地增值稅金額隨著營業收入的增長而增長外,其余3家公司兩項數據的變化并無明顯相關。
記者就此事致電萬科,該公司證券部一位工作人員表示:“目前事實已經十分清楚,萬科與其他地產公司的態度相同。”
萬科此前公開表示,“預提”與“現時納稅義務”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房地產項目要達到清算條件才需要清算并交納土地增值稅。萬科上述人士告訴記者,“公司已按照土地增值稅相關政策和有關政府規定,在銷售房產時,按當地稅務機關要求進行了土地增值稅的預繳;在確認收入后,按照會計準則要求進行了土地增值稅的計提。”
數據顯示,截至2012年12月31日,萬科計提的土地增值稅清算準備金44.35億元;在項目清算結論產生后,按照規定的金額、期限進行了土地增值稅的繳納。該公司2012年度報告財務報告顯示,截至2012年12月31日“應交稅費”中土地增值稅14.13億元,已在稅務機關規定的期限內申報入庫。該公司在土地增值稅繳納與核算方面符合稅法和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
萬科董事會主席王石也在其微博上表示:“近日,有媒體報道多家發展商存在拖欠土地增值稅。萬科聲明,萬科一貫守法經營、照章納稅,嚴格按照稅務機關對土地增值稅實行先預征后清算的管理辦法履行納稅義務。公司財務報告公允反映了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不存在欠繳土地增值稅的情況。從稅務總局公布的數據,土地增值稅是近年持續高增長稅種。”
此前,華遠地產、金地集團、金隅股份、濱江集團等多家公司發布公告表示,媒體對企業“欠稅門”的報道為誤讀,自身不存在欠繳土地增值稅的情況。
其中,華遠地產在公告中對“土地增值稅”進行了詳細的解釋。據稱,這一稅種的征管方式為:納稅人在取得房地產預售收入時按照規定(具體詳見各省、市、區規定)預繳土地增值稅,待項目達到清算條件后進行清算,對預繳的土地增值稅款多退少補。
國稅總局有關負責人進一步解釋,土地增值稅清算條件分兩類:一是必須清算的情形,包括房地產開發項目全部竣工、完成銷售的;整體轉讓未竣工決算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直接轉讓土地使用權的。二是稅務機關可要求清算的情形,包括已竣工項目轉讓面積超過85%、或雖未超過85%但剩余面積已出租或自用的;取得預售許可證滿三年仍未銷售完畢的;納稅人注銷登記的。在項目達到清算條件后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得出房地產項目實際應繳的稅款,與預征的稅款比較后,多退少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