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宜春市計劃完成農田基本水利投資19.98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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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省宜春市下發《2011年度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實施方案》,要求各地圍繞"五大水利保障體系"建設要求,重點抓好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堤防加固整治、中小河流治理、大中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
近日,江西省宜春市下發《2011年度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實施方案》,要求各地圍繞"五大水利保障體系"建設要求,重點抓好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堤防加固整治、中小河流治理、大中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及小型農田水利、農村飲水安全、水土保持工程建設等重點,同時抓好鄉鎮水務站、防辦全面組建達標。
2011年度宜春市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計劃總投資19.98億元,其中中央投資10.96億元,省級投資3.59億元,市、縣及以下配套資金5.43億元。計劃投入工日1483.5萬個,機械49.3萬臺班,完成土石方1490萬立方米。完成病險水庫除險加固252座、堤防加固整治7條、中小河流治理6條、大中型灌區節水改造4座、小農水重點縣建設10個、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61處、水毀工程修復136處。解決28.57萬人農村居民和2.81萬人農村學校師生飲水安全問題,新增和恢復灌溉面積12.6萬畝,改善灌溉面積25.3萬畝,治理水土流失面積6.5平方公里。
從2011年起,宜春市各級財政對水利投入的總量和增幅要有明顯提高,市、縣兩級政府每年必須從土地出讓收入中按2%計提水利建設資金,全面開征水利建設基金;從土地出讓金中提取的農業土地開發資金,要按規定比例用于農田水利建設;有重點防洪任務的宜春中心城區和豐城、樟樹、高安市從城市建設維護稅中劃出15%,用于城市防洪建設和水源工程建設;縣級財政每年按不少于上年爭取上級水利投資的5%安排水利前期工作經費;水利建設基金納入政府年度財政基金預算,并分級制定預算管理辦法。同時整合使用以工代賑、土地整理、商品糧基地建設、新增農資補貼、農業綜合開發、老建扶貧等專項資金,統籌安排各類水利項目建設。并動員受益區群眾采取"一事一議"方式,積極參與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按照"政府規劃、民辦公助、以獎代補、先建后補、農民受益"的原則,加大對小型農村水利設施建設的以獎代補支持,引導和鼓勵社會資本和外資參與水利建設和經營管理。
來源: 水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