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菱展示管理層信心 華菱鋼鐵調整限制性股票處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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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晚間,華菱鋼鐵發布公告稱,公司董事會決定對2008年7月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處置方式進行調整,激勵對象再次出資0.92元/股獲得因業績未達標無法解鎖的限制性股票。加上此前的個人出資3.6元…
16日晚間,華菱鋼鐵發布公告稱,公司董事會決定對2008年7月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處置方式進行調整,激勵對象再次出資0.92元/股獲得因業績未達標無法解鎖的限制性股票。
加上此前的個人出資3.6元/股,激勵對象的累計持股成本將達到4.52元/股。而華菱鋼鐵前20個交易日加權平均價才1.83元/股,激勵對象的持股成本遠高于市場價格。
華菱鋼鐵2008年7月對公司董事和管理層實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華菱鋼鐵當時從二級市場回購了343萬股股票,授予給37個激勵對象。當時回購股票的成本為7.2元/股,回購資金由公司和激勵對象各出一半,激勵對象個人支付了3.6元/股。
“授予給激勵對象的限制性股票只有在業績達標的情況下才能解鎖,激勵對象獲得自由流通的股票,從而獲得激勵收益。”華菱鋼鐵董秘陽向宏接受中國證券報記者采訪時說,“但沒想到實施后不久行業環境急轉直下,公司業績下滑,業績指標未能達到激勵計劃所設定的指標,限制性股票不能解鎖。”
2008年7月華菱鋼鐵實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中規定,如果業績未達標,則將實施懲罰性條款,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將由公司回購注銷。公司回購時,若該時點市場價格低于授予價格7.2元時,則公司向激勵對象支付市價的一半,激勵對象將遭受損失;若該時點市場價格高于授予價格7.2元時,則公司也只需向激勵對象支付其個人出資的3.6元,激勵對象不能享受股價上漲的利益。
陽向宏表示,“股權激勵其實是把雙刃劍。若業績不能達標,激勵對象最多也只能收回投資成本,而且還是在不計財務成本的情況下。若回購時股價低于7.2元,激勵對象還將承擔股價下跌的損失。這是非常嚴格的約束性條款,這充分體現了激勵與約束對等原則。”
按照原來的方案,由公司回購注銷該部分限制性股票,華菱鋼鐵前20個交易日的加權平均價只有1.83元/股,激勵對象只能收回0.92元/股,而其個人出資是3.6元/股,個人損失2.69元/股。這種方案下,激勵對象將不再持有限制性股票。
而根據此次華菱鋼鐵公告的方案,激勵對象將再次向公司支付一定的對價,從而獲得可流通的股票。激勵對象將向公司支付前20個交易日加權平均價1.83元/股的一半。“2008年7月激勵對象個人支付了3.6元/股的成本,現在再支付0.92元/股,激勵對象的持股成本實際上達到了4.52元/股,這遠高于市場價格。”陽向宏表示,“調整后的方案與原方案相比,管理層的即期損失沒有實質性差異。調整后的方案既充分堅持了原來激勵方案的懲罰性質,激勵對象又繼續持有公司股票,體現了對公司未來的信心。”
按照公司公告,該調整方案已經獲得湖南省國資委批準,尚須獲得中國證監會備案和股東大會批準。
市場人士分析,在當前市場環境下,華菱鋼鐵管理層以這么高價格繼續持有公司股票,有利于維護市場的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