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四個中心建設對支撐中國實體經濟發展作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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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海市發改委和上海市發展改革研究院組織編寫的《2011/2012年上海國際經濟、金融、貿易、航運中心發展報告》(白皮書)14日在此間發布。報告顯示,3年多來,上海四個中心建設對服務中國實體經…
由上海市發改委和上海市發展改革研究院組織編寫的《2011/2012年上海國際經濟、金融、貿易、航運中心發展報告》(白皮書)14日在此間發布。報告顯示,3年多來,上海“四個中心”建設對服務中國實體經濟發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國家區域發展戰略,發揮了重要作用。
2009年4月,國務院正式印發《關于推進上海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和先進制造業建設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航運中心的意見》。白皮書顯示,3年多來,上海“四個中心”建設取得重大進展。
金融方面,2011年上海金融市場交易額(未計外匯市場)和直接融資總額分別達418萬億元和28814億元,分別較2008年增長1.4倍和1.3倍。3年來,先后有41家企業在上交所首發上市,累計籌資432.2億元。上海迄今已形成包括信貸、同業拆借和債券、外匯、票據、黃金、證券、期貨市場等在內的較為完備的多層次金融市場體系。
航運方面,去年上海航交所共完成船舶交易285艘次,交易總值20億元。此外,去年上海地區船舶險和貨運險總量達到34.45億元,占全國的22%。目前上海各類航運服務企業總數已超過1000家,其中外資航運機構已達到250家。
上海市發改委副主任、上海市發展改革研究院院長肖林認為,上海“四個中心”建設中一系列突破性政策和制度安排,都是國家從全局和戰略的高度,對我國金融改革開放和航運發展作出的重大部署。上海先行試點的成功,對全國具有示范帶動引領作用,對我國金融改革開放和航運發展具有全局意義。
根據白皮書,這些“突破性政策和制度安排”包括公正透明、體系完備的法律制度,規范公平、有序競爭的市場準入制度,寬松可控的外匯資金結算便利制度,有競爭力和吸引力的稅收制度,快速高效、便捷安全的海關監管制度,符合新興業態與服務模式的工商登記和財會管理制度,信息完備、資源共享的信用管理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