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再度發文禁止優惠電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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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屢禁不止的高耗能企業優惠電價政策,國家發改委再次發文。 6月23日下午,國家發改委下發了《關于整頓規范電價秩序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禁止地方自行出臺優惠電價政策,…
針對屢禁不止的高耗能企業優惠電價政策,國家發改委再次發文。
6月23日下午,國家發改委下發了《關于整頓規范電價秩序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禁止地方自行出臺優惠電價政策,要求地方嚴格執行國家上網電價政策,并嚴格落實燃煤發電機組脫硫電價政策。
本報記者了解到,早在金融危機之前,一些地方為了確保GDP的增速,就開始自行出臺針對高耗能產業的優惠電價政策,金融危機后,這一手段一度成為各地扭轉經濟頹勢的普遍手法。
對此,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中心主任林伯強認為,這種做法不僅造成各地電價政策的混亂和價格信號的扭曲,同時也不利于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
為此,國家發改委聯合國家電監會和國家能源局于去年5月下發《關于清理對高耗能企業優惠電價等問題的通知》,要求各地取消對高耗能企業的電價優惠政策。在2010年開展的節能減排電價大檢查,國家已經糾正了22個省區市自行出臺的對高耗能企業電價優惠措施。
但是地方的優惠電價“生生不息”。《通知》指出,目前一些地方采取各種方式試圖恢復優惠電價,因此,《通知》再次重申,國家堅決制止各地自行出臺優惠電價措施。
《通知》指出,地方政府及其相關部門未經國家發改委批準,不得擅自制定調整電價管理政策,自行出臺并實施優惠電價措施;未經國家發改委、國家電監會、國家能源局批準,擅自開展大用戶直供電試點,或者以其他名義變相降低企業用電價格的,要立即停止執行,并按價格違法行為處理。
同時,國家對各級電網公司依據地方越權文件規定對企業實施優惠電價措施,擬給予嚴肅處理。其中,對相關優惠金額部分按無違法所得給予相應罰款處理;對因實施優惠電價而壓低上網電價的金額,要依法退還有關發電企業或收繳財政,并處相應罰款。
針對地方的上述越權出臺優惠電價的行為,國家發改委將視情節嚴重程度分別給予通報批評和公開曝光,并提請有關部門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如果這次清理執行到位的話,會不可避免地提高一些高耗能企業的成本。”一位不愿公開姓名的水泥企業工作人員對本報指出,“但也會在一定程度上緩解當下社會用電量緊缺的問題。”
但對這一政策的效果不能過于樂觀。林伯強認為,近年來國家幾乎每年都出臺類似措施,但地方自行出臺優惠電價的現象,并未得到有效遏制,“短期內這一問題難以解決。”
也有能源專家對本報記者分析,在地方政府頻繁越權的背后,也說明我們的電價形成機制亟待改革,而電價市場化應是改革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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