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明年開征銀行稅將增財政收入逾5億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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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媒體9月23日報道,法國經(jīng)濟部長拉嘉德當天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政府已經(jīng)決定在2011年財政預算法案中設立銀行稅,并從2011年開征,預計,當年,征收的銀行稅總額可達5.04億歐元。 據(jù)悉,…
法國媒體9月23日報道,法國經(jīng)濟部長拉嘉德當天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政府已經(jīng)決定在2011年財政預算法案中設立銀行稅,并從2011年開征,預計,當年,征收的銀行稅總額可達5.04億歐元。
據(jù)悉,按照上述法案,在法國的法國和外國銀行都將根據(jù)承擔的風險程度繳納銀行稅。拉嘉德表示,涉及的銀行或金融機構總數(shù)可達20余家,到2012年,銀行稅總額可達5.55億歐元,到2013年上升到8.1億歐元。
拉嘉德強調(diào),銀行稅的開征原則非常明確,銀行承擔的風險越大,需要繳納的銀行稅額也就越多。而且,該項稅收不僅適用于法國銀行,也適用于在法國經(jīng)營的外國銀行。
報道稱,銀行稅的收入將用于減少法國的公共財政赤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