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25成員國簽署“財政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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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歐盟春季峰會1日-2日在比利時布魯塞爾舉行。除英國和捷克外,歐盟25個成員國領導人在本次峰會上正式簽署了《經濟貨幣聯盟穩定、協調和治理公約》,又稱財政契約。輿論認為,財政契約能…
2012年歐盟春季峰會1日-2日在比利時布魯塞爾舉行。除英國和捷克外,歐盟25個成員國領導人在本次峰會上正式簽署了《經濟貨幣聯盟穩定、協調和治理公約》,又稱“財政契約”。輿論認為,“財政契約”能否得到真正落實市場還存有疑問。
本次峰會最受關注的是歐元區“財政契約”的簽署。這一旨在加強成員國財政紀律的條約共有16項條款,內容包括:各國將把赤字和債務指標寫入各自憲法中;違規國家的財政將被嚴格監管、部分預算權將被歐盟收走、將被勒令進行結構性改革等等。歐洲理事會主席范龍佩稱,“財政契約”的作用將是“深遠的”,它將防范債務危機再次發生。“財政契約”的“設計師”德國總理默克爾稱,這一公約釋放出一個強烈信號,那就是:歐洲已經從危機中接受教訓,歐洲必須建設成一個“政治團結”的歐洲。
有分析認為,歐盟國家簽署條約雖然容易,但經濟上真正達標卻會很困難。另外,輿論對于違規國家的處罰能否推行下去也持懷疑態度。
歐洲央行行長德拉吉在峰會上警告各國領導人決不能自滿與放松。他說,歐元區金融形勢有緩解跡象,但基礎還很脆弱,要徹底解決債務危機,問題國家必須立即進行結構性改革。輿論認為,歐盟國家目前面臨的最大問題是經濟增長乏力,如果歐洲國家的經濟不能盡快恢復增長,削減赤字與債務將成為一句空話,歐元區多個國家有可能會陷入與希臘同樣的債務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