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鋼實施新的采購管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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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鞍鋼集團公司印發《關于優化職能壓實責任嚴肅考核進一步強化采購管理的決定》(簡稱《決定》)及3個配套文件,明確自10月份起,按照“1+M+N”工作模式,系統推進采購整改,進一步加強和…
日前,鞍鋼集團公司印發《關于優化職能壓實責任嚴肅考核進一步強化采購管理的決定》(簡稱《決定》)及3個配套文件,明確自10月份起,按照“1+M+N”工作模式,系統推進采購整改,進一步加強和規范采購全業務流程管理,提高采購工作質量及效率,全面推進采購管理水平提升。
該公司制定了“1+M+N”的系統整改方案,即鞍鋼集團制定《決定》,依據《決定》修改完善集團采購和招標競價管理辦法,建立指標與考核體系,以及協調采購招標流程優化工作;子企業做好制度承接,建立健全制度體系、責任體系、標準體系、流程體系。通過上下聯動協同運作,確保集團優化后新的采購管理職責從10月1日起穩定運行。
該公司針對目前采購招標仍存在職責及界面不夠清晰的問題,按照權責對等原則,梳理采購招標全業務流程,對采購工作職責進行優化調整。在優化管理職能方面,進一步明確了采購組織的主體責任,各級采購管理部門對采購管理的規范高效運行實施監督、檢查、評價、考核,授權子企業對10萬元以下的零星物資可通過“互聯網+”等方式實施自主采購,規范了職責清晰、權責對等、高效運行的采購管理工作。在壓實責任方面,按照逐級管理、可確定、可量化、可追溯和持續改進的原則,通過對采購全流程進行梳理分析,明確了采購招標關鍵環節11項考核指標,強化了對兩級采購管理部門的考核,從而構建了從計劃申報、方案編制、招標評標、定標審批、驗收使用全業務鏈條的考核指標體系,實施月統計,月份、季度、半年考核,考核結果定期發布,并納入專項考核,確保采購相關方按照新的職責做好業務銜接,實現采購業務協調運行。
新的采購管理機制運行后,鞍鋼集團和子企業將通過挖掘采購數據,揭示問題責任根源,確定改進的主體,有效解決制約采購效率質量的本質問題。建立指標層層分解、壓力層層傳遞、績效層層考核的有目標、有責任、有檢查、有考核的管控體系。從今年10月份開始執行考核,對連續兩個季度兩個指標不達標的責任人調整崗位,2018年各項指標納入子企業年度專項考核。以任務為導向,不斷夯實基礎。針對目前采購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通過完善物資技術質量標準、制定業務模版、細化供應商分類分級、加強驗收管理等基礎工作,保證采購質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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