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配難拆分或卡住電煤價格并軌
瀏覽:次|評論:0條 [收藏] [評論]
12月7日,有消息稱《關于取消重點合同推進電煤價格并軌》方案將獲得國務院批準,中長期合同將代替雙軌制時期的重點合同。不過,盡管目前是電煤并軌的最佳時期,但由于我國電力的輸配一體高…
歲末將至,一年一度由國家發改委主持煤電談判的時間點也已臨近,但今年人們關注的焦點不再是電煤兩大陣營的利益博弈,取而代之的是電煤價格并軌的話題。12月7日,有消息稱,《關于取消重點合同推進電煤價格并軌》方案將獲得國務院批準,方案主要內容為將原來保障電企用煤的重點合同改為中長期合同,而電企希望電煤與煤價實施聯價浮動的有關條款未獲批準。
“目前的情況可以說是電煤并軌難得的適宜環境,”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告訴記者。
并軌最佳時機到來
我國電煤現行的是雙軌制,即市場價和重點合同價,市場價是煤礦企業和電廠通過市場價格簽訂購售合同;重點合同價是由國家發改委牽頭,聯合大型煤礦企業和大型電廠企業簽訂的一年一度的購銷合同。重點合同價雖是煤礦企業和電廠企業雙方談判協商簽訂的,但帶有半強制性,特別是煤炭價高漲的情況下,發改委會要求大型煤礦企業按低于市場的價格與電廠企業簽訂一定量的購銷合同。
電煤雙軌制自2002年開始運行,至今已到了10個年頭,但這種制度運行起來并不輕松,特別是煤價高的時候,煤礦企業大多不愿意和電廠簽訂重點合同。不過,礙于發改委的情面,一些大型煤礦企業不得不參與一年一度的煤電談判,但也會以各種理由和借口盡可能少簽訂電煤重點合同。很多時候,電廠、煤礦兩大利益集團往往爭論得面紅耳赤,談判異常艱難而激烈,最后往往還得需要國家發改委出面協調。
林伯強指出,為了保持電價穩定,國家發改委不得不實行雙軌制,否則電企虧損巨大。但如果電漲價了,又會導致PPI和CPI走高,給宏觀調控帶來一定壓力,影響城鄉居民的生活。不過現在情況不一樣了,重點合同煤價格與市場煤價幾乎沒有什么差距,取消電煤雙軌制實行市場價不會出現難以應對的負面效應。
持此觀點的還不只林伯強一人。
“現在是煤電并軌的最佳時機,”金銀島分析師張宇也如是告訴記者。目前,煤電市場價與重點合同價格已無多大差異,煤炭已從產能過剩轉為了產量過剩,而下游需求不足,從中長期來看其上漲動力明顯減弱。現在實現電煤并軌,對宏觀調控和居民生活及企業產生的沖擊是最小的。
統計數據也進一步印證了以上說法。今年前八個月,其統計的90家大型煤礦企業利潤同比就下降了14.5%,其中16家出現虧損,虧損面達17.8%。另有數據顯示,近十年來,我國煤炭產量年均增加2億噸左右,2011年就達到了35.2億噸,其產量過剩可見一斑。
其實,電煤并軌已醞釀已久。早在今年十月底,中電聯發布了《2012年前三季度全國電力供需形勢及全年分析預測報告》,該報告提出,所有重點煤合同將轉為中長期合同,部分市場煤合同轉為中長期合同,逐步建立煤炭完善的市場化機制,實現電煤價格并軌。
“即使電煤并軌后,為了避免價格大幅上漲下跌,國家對電煤價格的監控還是不會取消。”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高級顧問周鳳起告訴記者。
理順電價才是關鍵
“電煤價格要實現真正并軌,并非煤電并軌某一個環節簡單的改革問題,因為它涉及到電價,國家需要全盤考慮宏觀調控,最終要理順電價的機制才行。”林伯強說。
其實,煤電并軌改革能否真正并軌最為根本的問題還是在電價。在當前電煤市場價與重點合同價相差無幾的情況下,取消重點合同煤實行市場化改革,從這個環節上說是沒有障礙的。但是如果電煤中長期合同到期了,煤炭價格再出現前幾年那樣瘋漲的情況,沒有了重點合同煤,電廠只能以市場價從煤礦企業購高價煤,而電廠為了不虧損只得漲價;如果把電價的定價權交給公司,但我國的電力輸配又是一體的,而且是高度壟斷,企業為了獲利,有可能會把電價定得很高,用戶也只能接受。因為在輸配一體高度壟斷的情況下,用戶是沒有選擇余地的。但如果這樣,PPI和CPI數據會大增,不但會增加宏觀調控壓力,更為嚴重的是將嚴重影響中低收入人群的生活質量,不利于社會穩定。
由此可見,電煤并軌真正長期走市場化之路,理順電價是關鍵。
金銀島分析師張宇也持此觀點。
“在電價無法實現市場化的情況下,單電煤要實現真正的市場化是比較困難的。電煤價格并軌后,目前有利于電煤回歸正常的合理價格,但一旦經濟增長較快,煤炭需求旺盛,價格高漲時,電廠買不到煤的現象就又出來了。”張宇說。
而電價由國家定價的弊端也不容忽視。中國社會科學院工業經濟研究所研究員史丹對政府定電價的害處進行了深入的剖析。
“政府定電價導致電價剛性,不能給生產企業傳遞市場需求變化的正確信息,”史丹告訴記者。
當生產資料價格上漲時,意味著經濟可能過熱,電力需求也會跟著上升。但由于政府定價的剛性,生產企業會因為電價便宜,在生產要素的組合上會更傾向于向電力高消費密集產品產業轉移,這會更進一步增加電力供應的緊張度。這也就是我國經濟的過熱往往都是以重化工高速發展推動的原因所在。相反如果生產資料價格普遍下跌,這就意味著經濟可能轉為蕭條,電力供應也應該較為充足,但由于電價的剛性,相對于其他生產資料就顯得貴了,故生產企業就會選擇非電力高密度消費的產品產業組合,這就又加劇了電力的過剩。
“總之,電力的價格剛性導致了我國電力的供應短缺時更加短缺,過剩時更加過剩,電力波動遠大于經濟波動,處于大起大落之中。而電能消費的特點是生產和消費同步的,這樣大起大落的波動,會造成電能的過分緊張和過度浪費,特別是水電和風電。”史丹說。
那么應如何解開政府定電價這個束縛電煤并軌走完全市場化改革的“扣”呢?
輸配拆分是“關節點”
“輸配拆分是解決電煤并軌真正長期實現市場化的關節點,”中投顧問研究員宋智晨告訴記者。
所謂的輸配拆分就是將輸電環節和配電環節從資產、財務和人事上分離,輸電環節由電網公司管,配電環節,由原來的供電局供電所轉換成的配電公司及民營的配電公司負責。電網負責輸電,收取過網費,不參與購電配電業務,相當于一個高速公路公司只收取過路費一樣。當然這個過網費應該根據成本核算公開透明的。而一個小區可由多家配電公司參與競爭配電,如一家配電公司的電價高了,服務不好,這個小區在合同滿了就可換別的配電公司,這就迫使配電公司會優化內部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服務質量。發電已實現了競價上網,配電再實現競價配售,政府就完全能夠放開電價讓市場調節了。電煤也就完全可以實現并軌讓市場定價了,因為如果煤漲價了,電價也可水漲船高進行漲價,當然這個漲價是市場調節下的企業行為,政府只做宏觀監測宏觀調控。
許多西方發達國家多采用供電、輸電、配電分離的管理模式。在英國的英格蘭和威爾士地區,上世紀90年代也是發電輸電配體一體化,但1990年后進行了改革,把發電、輸電和配電環節徹底分開,設立了不同的公司。在北歐和北美,傳統上也是政府供電企業負責本地區發電輸電配電,改革后這些政府供電企業也都成了與輸電公司及配電企業獨立的公司。歐盟在1996年與2003年先后兩次頒布法令推進電力市場化改革,改革的方向也是發電、輸電、配電企業分離。
實現發電、輸電及配電業務的分離,道理很簡單,西方許多國家也都有現成的模式,但要在我國電力體制中實現輸配分離卻非易事。
“輸電的成本核算和利益調配是電力輸配分離兩個最大的難點,”
宋智晨說。輸配電的成本一直是電網企業較為神秘的領地。要輸配分離,最為重要的是要理清輸電的真實成本,讓過網費透明化;還有就是輸配分離,電網利益受損,如何協調這中間的利益關系,保障電網公司的合理利潤至關重要。
國務院政策研究室副司長范必更是進一步指出,“輸電成本存在著一定的灰色空間”。范必認為,電網公司的合理成本包括線路架設、人員工資、科研開發及管理成本等,但電網在實際核算過程中,把說不清的交叉補貼和銷售環節的各種形式的收費也加進去了,這些成本最終傳遞到電價上,致使電力上網價與銷售價存在不合理的差距。
其實,我國早就做過電力輸配分離的前期工作,但效果不理想。2002年五號文件就曾提到“廠網分開、主輔分離、輸配分開、競價上網”四大改革任務,但幾乎沒有行動;2010年,國家發改委發布《關于開展輸配電價研究測算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成立輸配電價研究測算小組,并于今年3月底前提交最終研究報告。
“由于電網公司不配合,實行的情況很不理想。”一位接近電價研究測算、不愿公開身份的人士告訴記者。
2012年,政府工作報告就明確提出“推進電力行業改革”;3月22日國務院批轉《關于2012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稱,今年 “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穩步開展輸配分開試點”,但至今沒有明確的辦法出臺。
電力輸配分離除了電網利益難協調外,也存在著一定的爭議。今年4月,國家電網總經理劉振亞就發表了《中國電力與能源》一書,明確反對輸配分離。他并引用中國社科院的分析數據稱,“輸配分離將造成600億元至1800億元的效益損失。”
“企業不支持輸配分離,他們站在他們自身的利益考慮無可厚非。只有政府下定了電力輸配分離的決心,電煤并軌才能真正實現長期市場化,多年的電煤矛盾才有可能得以真正的緩解。”以上接近電價研究測算不愿公開身份的人士說。
延伸閱讀
- 上一篇:11月份粗鋼產量環比回升 下一篇:西鋼集團焦化分廠焦炭生產提質增效紀實